E小说 > 都市小说 > 情圣物语 > 外篇 圣人心语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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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情史记。

    本纪一百合幽芳

    本纪二冰雪斌儿

    本纪三蔷薇菲香

    本纪四樱语悠悠

    本纪五菊影烂漫

    本纪六朵朵幽月

    本纪七薄晴妃雪

    本纪八骄阳似火

    本纪九凌舞哲雪

    本纪十慧黠贞永

    列传一偶超咏

    列传二妙逸颂

    本纪一百合幽芳

    莉莉,英文名lily,也就是百合的意思。

    一头长发,马尾黄辫,眉如柳青,眸似波秀,悠悠脉脉,无限深情。

    瓜子脸儿,经常冷若冰霜,有时挂着一层冷笑,聪慧,冷峻,幽恨情深,爱意绵绵。

    衣着是农村学校里的异类,坏坏的一股“痞”味儿:牛仔衣裤,蓝色,红色,或一套棕色外衣,这是夏装以外的装束。夏天时,白色衬衫,黑色紧身裤子,秀发被白手帕束在脑后,走路总是“蹒跚”的。

    如果她不是那么冷酷,不是那么“坏坏”的,可能我不会喜欢上她,那是肯定的。

    第一次接触,是一次考试,我欣喜地发现,她竟主动坐在了我的后面,红色长牛仔风衣,蓝色牛仔裤子,白色球鞋。我们已经凝视良久,秋波暗送,早已芳心暗许,豆蔻初萌。

    心上人就在身后,我自是窃喜不胜。

    熟料考试间隙,背后有人触动,回头看去,伊人幽情脉视,吐音如兰:“最后一题怎么做的?”

    我大敢羞惭,为她,也为我自己。怎么?我这幻想中的仙子,竟是如此的庸俗顽劣吗?怎么能考试抄袭呢?不可思议。此前只有一些痞子男生们曾经威逼利诱,要求抄袭,都被我胡乱拒绝,以此还曾吃过别人的冰棒和拳脚。难道说,这个心上人居然要对我实行美人计吗?岂有此理!

    我当即含糊的拒绝了,心说:“你考完试再来问,我肯定很乐于回答的。现在可不行,你把我当什么人了?!”

    没有抄袭成功,她悻悻而去,考完试在门口那幽怨的久久一瞥,使我肝肠寸断。因为我以为从此失去了她。

    事后想想,在她看来,也许是这样:既然我爱她,那么就是一家人了,一家人还讲什么公益道德,自然是先私而后公。抄袭不过是自家人互帮互助,无伤大雅。

    可在我看来,抄袭是痞子行为,是犯罪,而且这平时的考试成绩又根本上并不重要,犯不着为此大动干戈,再被老师抓个正着,就更不堪设想了。可惜这只是我的看法,对于其他成绩的学生,如她,的确把考试分数看成了命根子,自然能抄就抄了。

    而我这么郑重其事循规蹈矩,自然会被她得出结论:我心里无她!

    这令我惆怅了很久,又颇费了一番心血和时间,才调整了过来,让她明白,我爱着她。

    她相信了这一点后,才有了第二次接触。

    那是一个晚自习,我在自己倒数第三排北边的座位上,她从正数第三排南边的座位,经过前面的讲台,悠悠的走来。我早已注意到了她的动向,预料到了她的来势,并因此而心里突突狂跳。

    她来到了我课桌前,并不看我,面上冷冷的,手里的几何书打开了,问我其中的一道题的解法,其实解法是大家都知道的,因为老师已经讲过了,只是她似乎不是很能理解其中的图理逻辑,需要我来开聪***。我自然是不遗余力的大讲一番,可是因为紧张过度而使声音颤抖,并且讲的语无伦次,前言不搭后语,到最后自己是否将的明白,对方是否听的明白,竟都无法确定。而她也不得不心满意足或满含遗憾的离去了,留下我在那儿兀自自责。

    讲题时,我也一直装作冷冷的,一点都不热情,嗓音里既无一丝笑意。

    这当然要归功于我对她有意,而且更大的因素是当时的我被她的美震慑住了,以至于口齿凌乱,并隐隐自卑。

    明亮的灯光下,她也确实太美了。那头发,那眼睛,那脸庞,无不美到令我自惭形秽。

    我的表现不佳,直接后果就是,从此以后她极少再来问我问题。而不问我问题,她又实在找不到别的好借口跟我说话。而我更是自卑重重,无语暗恋,丝毫不敢越雷池半步。

    再然后的一次晚自习,我已经被调到第三排中间,教室内只剩下不多的几个男生女生,她在附近。与其他男生闲聊时,我居然大说粗话浊语,令我痛感惊异自责。比如像“***”、“kao”、“鸟逼”之类的口头禅,平时我都不愿说只言片语的,当晚却拖口而出,“大放厥词”,弄得我羞愧满脸,后悔不迭。这令我困惑,为什么我会不由自主地在她面前表现一个如此的自己?是潜意识里的什么东西在作祟?还是怎的?

    另一个晚自习,她又来问问题了,我虽然不再像第一次那样紧张慌乱,却还是冷酷到底,自始至终不曾笑过一点。

    我本来就是抑郁沉默的,可为何对她就愈发的冷漠沉默了呢?与此同时,我对别的女生可都是故作风流,谈笑风生地。真是怪事!

    仍然是一个晚自习,教室里只剩下她一个女生了,我们俩仿佛说过一些什么话,仍然是她问我问题,我回答的。但是我还是那么冷冷的,生怕被别人看出我对她有意思似的。

    我跟哥们在黑板上写写画画,我用英语写了一句“ygan?”随后擦去了gan,画一个杠。问哥们什么意思。他按词索意:“哪里是你的……”自然错的十万八千里,我语重心长:“错了,恐怕没有人知道是什么意思了。”

    随后的一日早上,黑板上我写那句话的地方,留下了这么一句英语:“Thisgirlis!”

    我看后大感兴奋和激动,慌忙转头去看她,她也正爱意绵绵的凝视着我。

    我蓦然心醉了,她居然理解我!而且她真的理解了我。我那句话的本意,本就是“谁是我的那一位?”gan是甘妹的意思,其实更确切地像歌里唱的那样:“谁是我的新娘?”

    而她体会了,理解了,答应了,“这女孩是!”

    可惜的是,这只是沉默中的自以为是,而且黑板上的那英语写的笔力迥劲,不像是女孩子手笔,这令我疑虑。

    随后的脉脉含情相互凝视心有灵犀不点也通变成了家常便饭,互相脉脉的关爱成为生活的沙漠里唯一迷人的绿洲和清泉,我干渴的旅人一般领会着雪中送炭的爱情的甘霖。在那可怕的岁月里,她真的是一株仙草百合,悠然独放,令我保留最后一丝生的***……

    可是这爱情是沉默的,莉莉虽然是一个大胆泼辣的坏女孩,却只能在我面前小鸟依人般的羞秀默脉,从不敢大声地表白什么,只是静静等待我去挑明,去追求。

    可是我是一个怯懦的白痴,而且深深痴迷于沉默的爱情,不敢也不愿越雷池半步。

    学期快结束了,结束后就只能天各一方,可能再不相见了。

    那个上午放学,其他人都走了,只留我下我们俩。白白的衬衫,迷人的手帕束住一头柔美的青丝,温暖的香溢的爱情烘烤的我满面羞惭。可是我还是不敢开口,而她也不敢。最后我逃走了,头也不敢回。我真的很懦弱很白痴很迂腐很书呆很孔乙己很阿Q很变态!我想她心里当时也一定是这么骂我的。

    预选考试完后的那些天里,无言的沉默的互相关心凝望,令我魂牵梦绕,柔肠寸折,醉生梦死,伤心欲绝。那娇羞的脸庞,那秀美的身姿,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一笑一颦,一草一木,都凝注了我无限的遐思、哀愁、眷恋、痴情。

    不管是那棕色身影伏桌而眠,还是多彩的身影翩然而去,都在我的眼睛里凝华成一馥馥柔情刻成的塑雕,世间最美的七彩画卷。

    我走了,去县城参加中考。然后考上了,极少的几次路回校园,拼命的收寻她的倩影。

    终于有一次无意间见到了,仍然是那白衬衫,幽恨满面。令我大感吃惊的是,她竟是如此的瘦小,如此的小巧,而之前她给我的感觉都是高大的。真是奇怪至极!我甚至怀疑面前的这个女孩不是她,而是她的***!当然,这就是她。数月不见,她竟然如此的消瘦,如此的憔悴,真真不在我预料。虽然独自在家的我自己,也是魂不守舍,日思夜想,每每想去寻她,或者盼望她来找自己,无数个日夜的翘首以盼,***渴望,然而……

    对着那饱含深情的泪眼,无语凝望片刻后,我竟然又是如先前的那样,卑鄙的拙劣的沉默,迅速的怯懦的逃离……

    我的心很伤心,因为伤了她的心,我痛不欲生,我生不如死,这是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的我的最主要的感受。高中开始的那段时间,我是一个没有魂没有心的人,一具行尸走肉。

    爱情其实就是死亡,它把活人变成死人,比真正的死人还要死气几分的僵尸和石头。

    哥们告诉我,她再次留校复读了。不过已经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晚自习也不好好上了。只有我明白,之前她的晚自习,也不过是为我而上的,如今我不在了,她自然没有再上的理由。

    开学去太和的那个早晨,我写好了情书,早早的晨雾里,特意来到学校,没有她,也没有哥们。只好出来,车要启动了,我不得不上车。车缓慢加速了,飞驰的经过十字路口的一瞬,特意坐在窗边的我,看到了晨光中骑车刚到的她,那么乐观的微笑着,我感触良多,平日在我面前的忧郁愁思,显然只是因为我们深切地爱情,一旦没有了这爱情,她便恢复了世俗的乐观。

    她没有看到我,车上那熟悉的背影消失在车后的人流。我无奈的把情书撕了个粉碎,撒在窗外的街面上。

    从太和回来的那个晚上,我骑着车子一路风驰。过了铁路,在长春和她村子之间的那段路上,我大声地唱着情歌:“九妹,九妹,哥爱的妹妹,九妹,九妹,火红的花蕾……”

    晚夕的暗色里,对面远远来了一个棕黑的身影,和自行车声。

    我住了口,觉得丢人,怕对方笑话。

    擦肩而过的一瞬,我发觉那身影是那么的熟悉,棕色的一套衣服,正是她!

    可是我不敢确定,更不敢呼唤,只是兀自停了下来,深情回望。可那身影却消失在暮色里,一去不回。我叹惋难抑,为什么这样?

    来到长春中学的复习班,哥们旁边坐下,一问才知,她刚刚离去!

    我的天,这就是无缘对面手难牵的注释吗?

    第二天是周日,我去长春买东西,路过学校,没几个人,更无一个熟人。她没去,半路遇见姗姗来迟的哥们,把苦心写成的纸条递给他,要求转交。那纸条实在寒酸,而且语焉不详,并无我的签名。内容是:“傻妹妹,我爱你,永远!笨哥哥:刘!”

    许久后的再次回家,得知哥们没把纸条交给她看,而且她也已经退学,不知去向了。

    她给了我机会,冒着几乎耻辱的折磨,第二次回长春复读,就说明了这一点。

    迟迟不见我的行动,她终于等不及,走了。

    我痛彻心扉,失魂落魄,生不如死,无可奈何。那些个日日月月,我真的是死了一次,成了个真正的活死人。我是一个死人。十七岁那年的很长一段时间里。

    第二年,死去的我开始复苏了,因为校花***小女孩斌儿逐渐的进入了我爱情的感应里,填补了我胸腔里的空洞,我有了一颗跟人分享的全新的心。

    我活过来了,但也已经对斌儿动心了,然后,见到了她,最后一次的擦肩而过。

    那是一次从家去上学的路上,我很少的一次坐公车。带着吃穿的一些东西,坐在车头。

    车在长春西边六里地的她村的村口停下来,车下站着两个女孩。

    而后面的那个女孩,就是她。仍然是那一头长发,仍然是那么春光明媚的微笑着,——在别人面前她总能够如此乐观开朗活泼,——时尚的牛仔衣裤,当年的乡下,这是凤毛麟角的打扮。我先看到了她,在她看到自己之前,我可耻的移开了目光,如往常一样。

    她们上了车,去了最后的座位上。我在前面,心怀忐忑,侧着脸佯装望向窗外,用眼角的余光打量她们,却只有一处蓝黑色的影子。

    我此时并没有爱上斌儿,虽然已经有所异动,可我对此都是自责自嘲的。我时时想起她,每每遇到跟她一样发型、着装、身材的女孩,都会默默凝视,一往情深,随后伤心欲绝。

    可是日思夜想的人儿就在不远处,我却那么拙劣的躲避和沉默。

    如果我开朗一些,能言善辩一些,如果她大胆一些,不那么顾及我的感受,一切都会不一样。

    可是我的本性就是那样,我的神采是往日我们互相误会时那种不屑的神情,而她也只能以暴易暴,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这也是往日的习惯。我对她没有好脸色,她就不还我好脸色。我对她痴情一片,她就对我一片痴情。

    为什么她不能更聪明,更确定,更主动的认定我是爱她的呢?假如那样,一切全都不同。

    可是这就是她,而且也正是因为她如此,我才会爱她如此之深,想她如此之切。世俗的恶劣的流言蜚语,阻挡不了扼杀不了我对她的深情,距离、时间却可以。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的自我安慰,敌不过旷日持久的深切思念,几欲变态的折磨。除了移情别恋。

    其实何尝,她不知道这一点?不理解这一点?分道扬镳,互相责怨和憎恨,也许才是真正爱情在此种情态下的应有之义吧?恨,其实是爱的一种。

    太和到了,我先下了车,她们在后面,默然的从我身旁经过,无语别离,目睹她娇秀的背影,蹒跚的消失在街头的人流里。

    各自的神情里,都是那么一层凝霜一样的冷酷,厌倦、不屑、嘲讽、责怨……

    这是我们的最后一面。

    当时我不再有心碎的感觉,只有尴尬的难言。

    默默地祝福我深爱的伊人,悠悠的离我而去了。我的初恋,就此划上了句号。

    此后一年多,听哥们说她在阜阳或蚌埠某“公关学员”学习,别的没有什么消息了。公关?这两个字令我遐思无限,她究竟去做了什么呢?我的天!还会想起那个痴痴的傻小子吗?

    高二年关,姐姐、母亲,我说起过我的爱情,因为当时姐姐的姐妹,我们那一届的***美女,隔壁村的秦罗敷,主动通过姐姐之口暗示,如果我愿意,她愿意跟我。我当然一笑置之。姐姐便说我是心有所属,并把莉莉批判了一番。在我身边的姐们哥们看来,她确实不是个好女孩:庸俗、世故、泼辣、前卫、冷酷、而且岁数比我大……

    可是,我却无法摆拖对她的思念,此后岁月里多次的爱情经历,都仿佛是为了说明我爱她之深之切。是的,我们之间没有一句话的爱情,却超过了此后那么多次卿卿我我纸醉金迷的爱情的深度。我们沉默无语的爱情,作为我唯美浪漫深刻的初恋,永远凝住在我心扉的第一页,美到极至,深到极至,如塑刻一般。为了她,我死过一回。至今如是。

    就像大汉朝的历史对整个中国的历史的意义一样,她对我的意义,就是我爱情史记的意义。

    南乡子至甘妹莉莉

    十年痴念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旅,无语话凄凉。纵然相逢亦不识,愁满面,泪凝霜。

    春来幽梦回故往。校轩窗,正凝望,相对无言,惟有泪千行。赚得年年肠断时,明月夜,影彷徨。

    本纪二冰雪斌儿

    斌儿,小女孩儿,情窦初开,慧眼识金。

    眉目娇羞,赤唇失火,挺挺的鼻,娇小玲珑。

    初时,长发可可盈握,梳成小辫,小巧蝴蝶儿扎在脑后。刘海其美,分抚眉侧。身材瘦削娇弱,我见犹怜。

    小城碧玉,一口普通话,热情似火,泼辣的爱,吓跑了心上人。

    得宠师长,初一时主持升旗仪式,代表课朗诵的必须人选。加上姿容非常,无人不知,非人不晓。而其一腔脉脉深情,却专注于我,毫不假饰,辛辣热忱,情诗爱语,受之成愧。

    由宁静而活泼,长发不见了,淑女消失了。热衷于跟活泼男女们混在一处,令我伤心失望,爱的感觉不见了。只有累。

    这是第一次知道爱情的魔力,爱情的时限,爱情的厌倦,爱情的坟墓。

    我仍怜她,爱她,想要她,可是,这不是完整的她,只是她的一部分。

    如果她一直都是那么冰清玉洁的沉静温柔,如果她一头秀丽长发不剪蝴蝶依然,如果她的衣着不是那么前卫时尚俗气透顶,一辈子得此佳姝,亦复何求?

    我感激她,没有她,我渡不过失恋的泥淖;没有她,便没有我的奋发,没有她,我不知道能否活得下来;没有她,我会在爱情的海洋里溺毙,抓不到上岸的稻草。

    爱就好好爱吧!我爱你,我很爱你!我爱你,不会再像爱你这样爱别人,为什么,你告诉我,爱情,只是一阵风一阵雨!?

    斌儿的情话,令我害怕,痴迷,陶醉。

    我要求她唱《心雨》,被当即拒绝。不知道时过境迁,现在的她是否愿意唱呢?

    为什么网上见不着她?难道她已不在人世了?哦,我的斌儿。

    本纪三蔷薇菲香

    姜蔷,聪明型美女,笑靥嫣然,温柔醉人。

    她确实是公认的美女,不然何以在校园里走动,就会有不三不四的男生们***照片呢?那闪烁的荧光,不是对校园的美景,而是偷猎美人。

    一米六六的高个儿,丰盈的身姿,美丽的眉目,标准的美女脸庞,肌肤细腻白皙,若不是一头讨厌的短发,她就是那种美到极至的女人。

    我们本来没什么机会交往,除了知道班里有姜蔷、史琳两个美女之外,跟我毫无关系。

    在我成绩第一次崭lou头角,班级第七,年纪十九,历史第一,语文第三,从而在班里第一次以善名为人所知时,史琳曾枉驾身侧,笑语温存:“你体重是多少?应该多锻炼一下,你身上的肉是泡的,不压秤……”

    因为这番谈话太诡异,所以记忆犹新。当时在场的还有模特儿美男史磊,这兄妹俩在对我现身说法,说我体型不够优美健壮,虽然很有肉型,却是肥肉等等。史琳的一曲Myheart据说在联欢会上非常动听,可惜我没有参加。

    在跟同桌芬分享她的古装照片时,姜蔷就在前排的座位上,巧笑倩兮,满腹心机。

    我的成绩第三次崛起,离不开姜蔷的无形中的帮助。

    高三第二学期,姜蔷开始缓慢的向我kao近,先是隔着一个座位,后来干脆就坐在了我身旁。kao着窗子,令我感动,如醉春风,每日上课,一扫往日如受罪的感觉,快活胜神仙,虽然只有短短一个半月,足以使我“东山再起、重振雄风”(史磊、老谢语)。

    同桌期久,未能助她成绩飞进,劣师愚行,终至调之离去。数多不忍,如痴如狂,终无法回复故往。自作多情,聪明顽劣,终至魂销梦断。

    被她婉拒,痛不欲生的岁月,因为高考的失败之下的成功而有所消化。可那遗憾,却如漫野荒草,孜孜重生。

    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聪明而漂亮的女人,即便真的爱你,也会对你如此。更何况并不爱你呢?也许上天注定,某一类型的女子,跟我有缘无份吧。

    反过来想,即便当时她答应了,也逃不拖世俗天各一方劳燕分飞的罗网,最多再演绎莉莉痛彻心肺的别离,又有何益?郁菲的人大梦,最终自杀的结局,也很可叹。

    本纪四樱语悠悠

    樱樱,姓崔,表面上是木石前盟,名义上却是金玉良缘。

    她的优秀是世所熟知的:团支书,英语第一名,貌美身姿,体态优雅。

    而我的龌龊荒唐,真是癞蛤蟆和天鹅的典型。

    一见钟情,她眉目跟史琳有几分相似,且也是短发如许。

    体育课,英语课,眉目传情,浅笑如痴,清潭深坠。

    第二年选课,同桌,前后桌,教室,图书馆,倾心暗许,兀自陶醉。她甘愿为我变成丑小鸭。

    然而斌儿的事起了作用,爱情疫苗,不敢再深入,且其发型、衣装也非我之所好,于是逃离,而其怨尤深情则如莉莉,我深自责。

    大四隔窗而望,那样的长发束辫,却美如初时的斌儿。我怦然心动,她也看到了我。少顷,便不知去向。她当日的身姿眉目秀发,都成了最美的最后的回忆。

    樱花其毒,在对她爱情里,得到最深最美的演绎,那时的我,真的是一个精神病患者般,被爱妄想型精神***症。

    虽然实质上我知道,我拥有她的心。

    也许她是初恋,而我则罪莫大焉。

    其实我的确是一个善于偷心得角色,虽然这并不是我本意。

    如果她恨我,是正常的。

    也许放弃,才能kao近你,不知我们,还有否盛夏的果实。

    本纪五菊影烂漫

    小菊的美,不亚于姜蔷。

    而她们俩,许多地方都像是。

    一样的高挑身材,曼妙丰盈身姿,眉目如画,微笑温存。

    都是红袖添香夜读书的,而菊的助我,更是心诚意挚,令我感叹至极。

    很多时候,我觉得小菊做老婆是很合适的。

    只可惜也许一切都不过是我的一腔痴愿罢了。

    我爱小菊,日久弥坚,其实是真的需要,和满足。

    小菊,这次记述以你做结束吧。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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