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都市小说 > 那年1981 > 228 反咬一口

这年头县城里边的巷子,跟农村的小胡同没什么区别,到了晚上也是一片黢黑。

        英子她们都拿着手电。

        富贵一言不合跟对方动起手来,现场一片混乱,手电的光芒也没了方向感,英子和玉芬吓得大喊救命。

        富贵媳妇孟凡花却是比两个妹妹勇敢得多。

        她是家里的老大,下边好几个弟弟妹妹,没上完小学就下来干活,里里外外也是一把好手。

        本村没有建筑队,后来她就跟着梁家河建筑队干活。

        这年头家庭妇女是没有跟建筑的,建筑上的女小工都是未婚的姑娘。

        而且几乎全部具备几个特点:

        第一,长得比较野蛮。

        意思是,长得不漂亮,皮肤粗黑,身体强壮,乍一看不管是长相还是壮实劲儿,介于男女之间。

        第二,建筑上的女小工,基本都自产自销了。

        意思是,干建筑的姑娘,嫁的几乎全部是建筑男工。

        而且大多数还是私奔的。

        别看自家姑娘长得跟个二男人似的,而且是个跟建筑的,但是她们的父母,却是对干建筑的男工相当地歧视。

        其实这是整个社会的思想观念,不分城里人还是乡下人,无一例外看不起干建筑的。

        原因除了干建筑是苦力活儿以外,还有这是一个让人看不到前途的工种。

        再说这活儿也不养老,就是趁年轻能干几年,稍微年龄大了,在建筑上跟小工,体力跟不上。

        自家干建筑的女儿要求嫁给干建筑的男工,父母大多数不同意。

        于是只能私奔。

        所以,家里但凡条件好点,闺女长得还行,父母就不忍心让闺女去跟建筑。

        即使那些没跟着私奔的,名声也不大好。

        因为在建筑上,男的多女的少,一起搬砖筛沙子,拌和水泥的过程当中,都是一边斗嘴调笑一边干。

        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斗嘴不过瘾的时候,还要摸摸某个部位,捏一把,抱抱什么的。

        那时候的建筑队,基本就是这种苦中作乐的地方,再矫情的姑娘,进了这个集体,没几天“即与之化矣”。

        在梁家河建筑队,矬子里边拔矮子,孟凡花算是长得最好的。

        就是她的面貌长得还算可以,但并不妨碍她个子比较高,长得很结实,又弄了个白菜帮子发型,从后边乍一看虎背熊腰的样子。

        以前在各村里辗转干活的时候,主家都要管饭,所以建筑队不需要自己做饭。

        到了县城,吃饭成了问题,于是只能弄个简单的伙房。

        挑了建筑队里第一和第二名长得漂亮的,负责做饭。

        建筑队的队长和会计都是有家口的中年人,异军突起技术最好的三把手田富贵,当然要娶队里长得最漂亮的孟凡花啦。

        梁建刚和梁进仓在建筑活方面,完全没有富贵的天赋异禀。

        他俩要是还在建筑上干的话,基本上永远是小工,连第三名、第四名也娶不上。

        当然,孟凡花虽然在梁家河建筑队漂亮排名第一,但是,她的身份还是建筑上的女工。

        建筑女工的特点那是必须具备的。

        那就是身强力壮和比较野蛮。

        一看自己男人被小流氓擒住了,正在连踢带打,小孟同志当即就红了眼。

        不愧是干建筑的出身,左右瞅瞅找不到可以使用的兵器,急切之间嗖一下蹬着旁边的院墙,从墙头扣下两块砖来。

        一手一块,双砖老太婆。

        抡着就冲了上去。

        这砖头使得那叫一个溜,一砖一个。

        拍到一个就是噗通一声倒地一个。

        六七个豆芽菜正在专心对付力大无比的炮筒子,谁能想到根本没放在眼里的女的还能这么勇猛!

        小孟同志偷袭得手,瞬间拍倒了三四个。

        剩下几个根本就抓不牢富贵了,被富贵成功挣脱。

        然后两口子如虎入狼群,把几个还在抵抗的小流氓打得哭爹喊娘,抱头鼠窜。

        连滚带爬跑了五六个。

        富贵和小孟也不敢去追,毕竟保护俩妹妹最重要。

        这边弄出这么大动静,很快就把巡逻的引来了。

        打着手电冲进来一看,地上躺着四个长头发青年,都是头破血流被拍晕的。

        巡逻的是隶属于东关派出所的联防队员。

        富贵他们肯定要说碰上拦路抢劫的了。

        联防队员一边分出人到街上找交通工具,总得把人送医院救治的。

        剩下的队员把几个拦路抢劫的身上一搜,搜出几把弹簧刀。

        其中一位昏迷者身上,还搜出一把三棱刮刀。

        联防队员认得身上揣三棱刮刀的青年,叫雷云江。

        因为雷云江也算东关所的常客了,经常被传唤进去训诫一番。

        只不过他们也没犯什么大事,还够不上拘留,每次只能是训一顿放走。

        为此,雷云江等人十分得意。

        他们也不知道从哪里学来一套顺口溜:“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气死公安局,难死法院。”

        而且自认为有着丰富的反侦察经验。

        他们晚上出来胡溜溜,十来个人,从来不是大部队集体行动。

        而是三两个为单位,分分合合。

        约摸着能碰上巡逻的,就分散开走。

        到了小胡同,又会聚在一起。

        因为从去年严打开始,对于街上拉帮结伙的青年,只要超过两个,看到三四个流里流气的青年在一起,基本就要上去盘问一番。

        甚至这两年几乎形成一种常识,到了晚上,三四个,四五个青年在街上游荡,即使什么都没干,基本上都可以认为这是犯罪行为。

        至于弹簧刀,在公安机关看来,那是比手持土枪更恶劣的一种凶器。

        到以后很长时间,这种东西几乎就是小流氓的标配。

        也是公安机关深恶痛绝,严厉禁止的一种管制刀具。

        而三棱刮刀,那就是凶器中的极品凶器了。

        因为这种东西给人捅上,会形成一个三角形的创口。

        三角形的创口会造成血流如注,而且极难止血,即使去医院,缝合也有一定难度。

        受伤者会在短时间内失血过多造成死亡。

        身上带着这种凶器,晚上出来,如果被巡逻的查获,即使什么都没干,那也可以认定为犯罪。

        雷云江等人不是自诩为反侦察高手嘛,他们早就约定,如果碰上巡逻的,都要趁黑把弹簧刀、三棱刮刀什么随手扔掉。

        不要被巡逻的搜出来。

        这年头没有什么人身权利那一说,晚上碰上这类可疑青年,上来就是先搜身。

        他们明知道晚上出来碰上巡逻的会被搜身,但还要带着刀子,那就是一种侥幸心理,以为不会被查到。

        另外他们身上带刀子,主要就是防备曹明坤等人再来找事。

        他们已经被打了几次,都打出仇恨来了。

        带着刀子,如果再被打,那就动刀子。

        现在从四个受伤者身上都搜出刀子,而且富贵等人说他们遭遇了抢劫,这已经算是很严重的持刀抢劫案了。

        当即把昏死的四个人送往医院,富贵等人也被带到东关派出所,做笔录。

        富贵他们四个人比较老实,到了派出所,也没有夸大其词,实事求是地说了当时事情的经过。

        因为是大晚上的,被十来个流里流气的青年截住,他们认为这就是抢劫。

        做完笔录四个人就回出租屋睡了。

        第二天一大早,英子和玉芬早早起来洗洗脸准备上早自习,富贵两口子照例起来准备送她们。

        这时候派出所的来了,把富贵两口子又带走了。

        到了派出所两口子才知道,原来自己成被告了。

        那四个被拍晕住院的青年,其家属反过来向派出所报案,说他们的孩子被人打成重伤。

        当梁进仓得到这个消息赶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快中午了,富贵两口子还在派出所接受询问。

        不得不说,雷云江等人被砖头拍了脑袋,受伤确实不轻。

        但是好在小孟同志这个法盲歪打正着,用的是砖头。

        相较于刀具,砖头不属于凶器。

        在梁进仓看来,这个案子事实再清楚不过了。

        十来个青年在黑夜里截住接送学生的四个人,不管他们想要干什么,这本身就已经是违法了。

        而且他们身上还带着刀子。

        富贵和小孟为了保护妹妹,奋起反抗,这是妥妥的正当防卫。

        让梁进仓奇怪的是,明明富贵等人看得很清楚,联防队员在现场从雷云江身上搜出了三棱刮刀。

        但是在派出所的笔录上,没有这一项。

        联防队员言之凿凿地说没从雷云江身上搜出任何刀具。

        苏醒过来的雷云江也不承认他身上带着刀子。

        家属向派出所报案,反咬一口,说自己的儿子被打成重伤。

        这事很明显,对方背后有高人指点,就是想把这个案子搞成富贵两口子防卫过当。

        这样既可以追究富贵两口子的法律责任,同时还能给雷云江等人减轻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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