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饱喝足,再杀个人,当是人生一大快事!
———题记
夜色迷离。
安城,东门,灯火通明,热闹无比。
这是一条酒吧街,自三年前贵族堂倒闭之后,纷纷兴起,它们个性迷人,相交辉映。
有一道身影,结实挺拔,出现在酒吧街。
这竟是个胖子,大街上,啃着牛排,仿若漫无目的一般,游走闲逛。
转过一个拐角,他停下脚步。
抬头,望着那无精打采的霓虹灯招牌,他神色不由得古怪起来。
“醉玲珑?”吴用嘀咕一声,推门而入。
“生意真好!”霎时间,他笑了。
环顾四周一眼,冷冷清清,他也没想到,如此黄金时间,竟没有一个客人。
除了吧台上,一个昏昏欲睡的女子。
她三十出头,一身黑色长裙,丰腴多姿,此时,竟托着香腮在打瞌睡。
“睡觉都这么迷人!”他悄然走到吧台上,干咳一声。
“啊!”她被惊醒,迷迷糊糊睁开眼睛,立马看到一张圆脸,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
“都流口水了,有你这么做生意的么?”吴用将牛排随手一扔,飞进垃圾桶。
“没见过兄弟,哪里的?”白了他一眼,她随口问道,“喝什么?”
“你这里有什么?”他笑着说道。
“那看你喝什么了!”她很是自信,巧笑嫣然,“我什么酒都能调!”
“那好,给我调一杯烈日灼心!”吴用说着,随身坐下。
“稍等!”她开始忙活起来,“你不知道,我调的酒,在这条街是出了名的!”
“嗯!”吴用环顾四周一眼,不以为然。
“啧啧啧,倒是身材不错!”转过头,他不停打量着她,从头到脚。
“不信啊!”她转身,把一杯酒推到他面前,“试试看,你的烈日灼心!”
“哦?”他抬起酒杯,想也不想,一饮而尽。
瞬时间,他眉头挑起,随着一杯酒下肚,五脏六腑仿若燃烧起来,热血沸腾。
“嘭!”一声闷响,他将酒杯重重砸在吧台上,“痛快!”
当他回神,才发现,有一双大眼睛,满是错愕,看着自己。
“你……你一口喝了?”她问道。
“你的确有一手!”吴用咧嘴一笑,“再给我调一杯,嗯,和方才的一样!”
“怪物!”她喃喃自语,“一定从火星来的!”
“哈哈!”吴用俯下身来,盯着她,“火星风景是好,但远不及你性感迷人!”
“是么?”
她脸色一红,却迎着他的目光,嘴角微微翘起,轻声道,“那你觉得是我的酒好呢?还是人好呢?”
“当然是人!”他凑到她眼前,几乎贴着她的脸,“我现在都想把你给吃了!”
“咯咯咯!”她娇笑起来,“你这招,对小姑娘也许有用,对我没用了!”
她回头过去,重新给他调酒。
“按理说,你酒吧生意不应该这么差吧,怎么一个人都没有?”吴用问道。
“三天两头有人来闹事,还有人来才怪呢!”
她说道,“以前这条街,我家生意最好,还有驻唱歌手呢,每天都爆满!”
“我看其他地方生意也不错,为什么人家唯独来你这里闹呢?”
“我没交费呗!”她回过头来,一杯酒已然调好,“我当然不愿给,人家就来闹了,你真是火星来的,什么都不懂!”
吴用抬起酒杯,轻呡一口,道:“你可以报警嘛!”
“报警?天真!”她苦笑,“警察来了,人都走光了,就算偶尔一次能抓着人,几天就放出来了,人家再来时更变本加厉!”
吴用默然。
“以前贵族堂在的时候,压得其他场子都喘不过气来,原本以为,贵族堂倒了,有出头之日了,没想到更乱了,最大的那个是栽了,小的这些就出头,以前有人压着,这些小混混不敢动,现在好了,三个一帮,五个一伙,到处看场子,划分地盘……”
“我喜欢你的酒!”吴用说道,“以后,我来帮你震场,看谁还敢来闹事!”
“胖子,就你?”她掩面而笑。
这个胖子,倒是有趣,但她也只当是玩笑。
尽管,她隐隐约约觉得,这个人,不简单,但她也不敢奢望什么。
她只想安分守己做生意罢了,只要坚持下去,就会有出路。
“对了,我叫玲珑,钟玲珑!”她轻声说道。
“我看你这里也没生意,要不……”吴用扫视四周一眼,“我们跳支舞?探戈怎么样?我这个人怀旧,要不然,那舞池,留着也浪费!”
“不不不!”她慌忙说道,“我怕踩错步!”
“怕什么?”他大笑一声,忽地一跃而起,翻过吧台,飞到她身旁,悠悠然,把音乐打开,“探戈无所谓错步,不像人生……”
“它简单,所以才精彩!”他微笑着,伸出手来。
她看着他,目光闪烁。
这个死胖子,有说不出来魅力,他的笑容,像是有魔力一般,让她不自觉心颤。
下意识地,她伸出莹白如玉的手,放在他的手心。
莲步姗姗,她跟着他,来到舞池之上。
他的手,揽住她的腰肢。
“我像是拥抱了整个世界!”他低声说道。
他动了,随着音乐,他轻轻地踩着步伐,时急时缓。
一时间,她仿若飞了,她感觉,此时此刻,她是一只凤凰,翱翔于苍穹之上。
当迷失方向的时候,有一只温热而有力的大手,总是能及时把她拉回来。
“当……”一曲终了,她仿若又重新回到地上。
这时,她才发现,有一双深邃的眼睛,凝视着她。
她的心,也随之激烈跳动起来。
红唇轻扬,她缓缓闭上眼睛。
“你很美!”
这时,那只大手忽然离开了她的腰肢,“我能感觉到你的紧张,你衣服下的熊熊烈火,我应该吻你,但我要走了!”
她睁开眼睛,竟觉得怅然若失。
那挺拔的身影,已然走到酒吧门口。
“你干嘛去呀,不是说要给我震场的么?”情不自禁,她呼喊。
“去杀人!”蓦然回首,他笑了,“现在吃饱喝足了,应该杀个人,这才有趣,哈哈!”
“杀人?”她愣了愣神,许久回神,觉得脸色发烫,捂着脸,回到吧台,“我一定疯了!”
……
夜色渐浓,一个窗口,灯光依稀。
林浩天坐在床边,拉着被子,给女儿盖上。
“宝贝,乖乖睡觉,老爸去洗碗了,明天晚上,老爸回来早点,再给你做好吃的!”
林浩天说着,准备起身,却被一只小手拉住衣角。
“老爸,我睡不着,给我讲故事!”可儿眨巴着大眼睛,满眼期待。
“好!”林浩天想了想,道,“从前,有个姑娘……”
“我不听这个!”可儿撇撇嘴,嚷嚷起来,“灰姑娘的故事,你讲一万遍了!”
“这……”林浩天摸着鼻子,“我就会这个!”
“我要听新的故事!”可儿不停地摇晃着老爸的手臂,“我要听老爸的故事,哼哼!”
“我能有什么故事……”林浩天说道,“都是一些乱七八糟的案子,不合适你听的!”
“我不,我要听!”可儿道,“老爸是大英雄,你的故事,比编的那些精彩多了,那是哄小孩的,我不听!”
“好,那老爸就给你说一个真实的故事!”林浩天深吸一口气,悠悠说来。
“我们安城,有一个布依姑娘,她叫灵儿,从小就像仙女一样,她才华横溢,精通古曲,为了给母亲治病,小时候上山采药,长大了,她到处唱歌表演,她美丽而善良,坚强而独立……
一天,她遇到一个男孩,就在我们的西水湖畔,那时候,正是金秋十月,桂花开得很好,四处飘香……”
“后来呢?”可儿兴致勃勃,急忙问道。
“在桂花林中,她弹着琵琶,弹着弹着,月亮就出来了,然后,那个男孩,悄悄地抓了一把月光,挥洒在她身上,还为她画了一幅相。”林浩天说道。
“那个男孩,一定是天神下凡!”可儿满眼冒星星。
“是啊,那个男孩叫阿风,就像风一样!”
林浩天笑道,“他爱上了她,可被神仙惩罚,故意折磨他,让他和她只能在一天……那一天,是他们最开心的日子,他陪着她,一个弹琴,一个作画,要分开的时候,他把她阿妈的病治好了,神仙感动,改变主意,把他变成了一束紫玫瑰,时时刻刻,守护在她身边……”
“这个故事真好!”可儿说道,“老爸,我以后要像灵儿一样,独立而坚强,老爸,我睡啦,晚安!”
“晚安!”林浩天在丫头额头上轻轻一吻,随后关上灯,走出房门。
来到客厅,他才先发现,有一个漂亮的女子,翘着二郎腿,气呼呼地看着自己。
“你这是咋了?”林浩天微微蹙眉,“又是谁招惹到你了!”
这个女人,不是他妻子,何梅,还有谁?
“气死我了!”何梅怒声道,“早的时候,还赢了两千多,后来连老本都输光了!”
“我给你去热饭菜!”林浩天没有多言,准备往厨房里走去。
“你也不安慰哈?”她挡在他面前,“老娘输光了,哪里还有心情吃饭?”
“小声点,可儿睡着了!”林浩天绕开妻子,走进卧室,“你换哈衣服,我给你热水!”
“怎么滴?”何梅嘶吼起来,“开始不耐烦了?”
林浩天沉默。
“你说话啊,说话啊!”何梅不依不饶,揪着林浩天的衣领。
“住口!”林浩天忍无可忍,甩开何梅,“你要我怎么做?你到底想干嘛?一天就知道打麻将,你什么时候管过孩子?你送她去上学过吗?她放学你去接过她吗?她现在几年级了你都不知道了吧,只知道麻将麻将,饭也不做,你倒是无所谓,孩子挨饿!”
“哟,开始埋怨我了!”
何梅歇斯底里起来,“当初你是怎么说的?山盟海誓,说爱我一辈子的,得到老娘了,腻了是不是?开始觉得我烦了!我一天在家闷着慌,不打麻将你要我干嘛去?”
“你可以去找个工作!”林浩天说道。
“在安城能做什么?当服务员?还是去挖煤?”何梅冷笑,“我倒是想开个店,你有钱吗?一个月几千块钱的工资,能做什么?别人是警察,你也是警察,别人有高楼大厦,你有什么?”
“你有权为自己的人生做出选择,走什么路,接受什么或拒绝什么!”
林浩天沉声说道,“但你唯一不能拒绝的是生命本身,生命是恩赐,你如何对你自己,没关系,但可儿,是你女儿,你不能什么都不管,这是责任!她也是我女儿,我爱她,超过一切,你做什么,我不干涉,但不要影响孩子,她需要一个健康的环境长大……”
“你!”何梅还想争什么,这时,林浩天的手机突然响了。
打开一看,陈明辉来电。
沉吟片刻,他按下接听键。
“小林,你自己开车过来酒吧街,又出命案了!”电话里,急切的声音传来。
“什么?”林浩天心头一紧。
“董昌的女儿董芳芳,在一家慢摇吧被杀,连同她的两个保镖,也一并死了!赶紧来!酒吧街32号!”
“好,我马上来!”林浩天挂了电话,匆匆披上一件外衣。
“看好女儿,记住,如果有人来敲门,不是我的声音,别开门!”林浩天叮嘱。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何梅也顾不得争吵了,紧张问道。
“命案,又有人死了,具体我不能说,我的话,记住了!”
林浩天掏出手枪,检查一下弹夹,别在腰间,夺门而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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