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都市小说 > 发个微信去地府 > 第一百四十章 冰魂姐姐的来历(第二更)

(平安夜祝看书的小伙伴年年平安,岁岁平安。⊥E小说,www.e  xiaoSHUO.cOm⊥单身的吃到另一半,情侣的吃到福满多,有娃的吃到全家乐。)

    冰梅就是海腴嘴里的冰魂姐姐,他的主人当年盗了风火蒲团藏在洞府,自己却匆匆跑路不知去了何方何处。

    太上老君大概是法宝太多了,主要爱好和多宝道人完全相反,他是享受打造的过程。

    当年通天教主摆下诛仙阵,谁知被元始天尊和太上老君合起来欺负。元始天尊不落好,被削去一朵莲花,于是太上老君一气化三清趁通天教主疑惑出神打了二三扁拐。

    感觉太上老君是偷袭的大行家,当年孙大圣和二郎神酣战,也是被这位老人家用金刚镯偷袭成功。

    多宝道人见师尊被打,第一个跳出来为师傅出头。他也是个性情中人,本来你坐镇八卦台,利用阵法反偷袭也就完了,偏偏还要先提醒一句,师伯我来了,才光明正大的仗剑飞来。

    不过多宝道人是后来西方佛教无间道的重要角色,太上老君也许也是不想以大欺小,所以只是让黄巾力士将风火蒲团把多宝道人卷去了。

    这时候天庭还是百废俱兴,所谓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E小说,www.e  xiaoSHUO.cOm⊥

    太上老君想让多宝道人去夺佛教的气运,自然要给些好处。这个风火蒲团本来就是想顺水推舟给多宝道人的,关在玄都桃园等候他回去落不过是托词,其实是给多宝道人时间收了这个风火蒲团。

    这其实就是做人的差距了,多宝道人喜欢法宝不假,可是他的性情决定了根本不会去私藏风火蒲团。

    结果冰魂的主人偷偷溜进桃园的时候看到里面有人还吓了一跳。多宝道人却很傻很天真的以为来人是玄都的工作人员。

    “你是来取风火蒲团的吧,顺便看看我有没有逃走?放心,我不走。”

    遇到这样的好心人简直就是每一位蟊贼可遇而不可求的事情啊,和玉帝对猴子说,你是想坐我的宝座吧,坐吧别客气没啥两样。

    当然是拿了就赶紧跑路啊。太上老君回来不见了风火蒲团还暗自高兴,就要这样才放心把打入佛教内部的工作交给他啊。

    冰魂的主人却不是这样想的,仙界肯定是不能呆了,那是自投罗网啊。先去找个地方躲起来,等风头过去再说。¢£e¢£小说¢£网,www.Exi  aoSHUO.COm¢

    可惜他当时一是修为不高,二是不是自己的东西,没有说明书,搞不明白风火蒲团的妙处啊。

    其实也是多虑了,当年蚊道人把十二品莲台吸食了三品佛祖也没有杀他,主要还是丢面子的事情只能忍了。

    不过本来就是一介散修,那时候除了地府,仙界和凡间基本处于无-政-府-主-义的自由进出放养状态。

    仙界不像后来设了个南天门,就像现在的风景区收门票一样。只不过最好的仙气浓烈的地盘都被几位大拿修建了洞府,法力低微的去了也是散客,仙界几日游而已。

    修真大道,财侣法地缺一不可。俗话说,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增加修为不外乎功法,仙丹。法宝只是外物。基本上想走这条通天大道的,多是自己找个山洞,种点药材,一来自用,二来交换。

    可是,种子难寻啊,这位散修即不是富二代,又没有跳个悬崖走个夜路就有奇遇的好运。那时候哪有前辈啊,自己就是后来者的前辈。

    就是这株异种冰梅还是在开凿这个简易洞府的时候现的,没有人手,没有财力,洞府其实也就是洞穴罢了。

    异种冰梅种植不久就有大范围降低温度的本领,用来结合简易的阵法保护洞府或者说人参园也就足够了。后来冰梅渐通灵性,倒是越来越能呼气成冰了。

    散修拿到了风火蒲团,心里忐忑不安,也不知道那个可爱的多宝道人是何方神圣。可是,万一等真正的主人回家,肯定就露馅了。到时候掐指一算,又有画像,怎么办?

    想一想还是狡兔三窟安全,越是提高自身的修为就越是在失主找来时至少能跑的快一点。至于这个风火蒲团,越是最危险的地方就最安全。

    虽然没弄明白风火蒲团的妙用,毕竟也看得出来,是个好宝贝,演化的阵法比自己这个三脚猫的厉害多了。因此干脆把风火蒲团当做了匆匆研究出来的阵法的阵眼。

    异种冰梅也就移植到了风火蒲团上面,聊做双重保护。却不知,既是帮了异种冰梅,也是害了异种冰梅。

    说帮,是因为这风火蒲团乃是一等一的道家法宝,修真者坐在上面不惧心魔,还大幅度增加出现顿悟的概率。里面还蕴藏地火水风的大道法则,异种冰梅近水楼台,凭空得了许多好处。

    说害,是因为被限制了行动,而且散修离开的时候还叮嘱千万不可擅自离开。作为阵眼的一部分,就是想离开也无法离开啊。

    这种几乎是坐牢的日子即使到后来呼吸成冰的范围越来越大,冰的温度也越来越低,也就只能在一个极小的范围伸伸懒腰,放个风而已。直到有一天,离她很近的人参突然会说话了。

    多了一个打无聊岁月的小伙伴,渐渐的看着小伙伴变成了海腴宝宝,还给她也起了个冰魂的名字,日子似乎变的有意义起来。

    主人也不知去了什么地方,那个大蜘蛛过来的时候,冰魂很清楚,假如是对方一旦伤势复原。自己肯定不是对手。

    可是这些人参在漫长的岁月里面,已经成为冰魂守护的近乎执念了。怎么能让一个蜘蛛讨要去。而且,有了一个海腴,或许就有下一个人参娃娃。都是小生命啊。保护,必须的。

    说的那个地方,也只是想起主人游历提过那儿不知是谁镇压过妖魔鬼怪。那骗这只讨厌的大蜘蛛去,自然是想都不用想的第一选择。

    由你奸似鬼,也要喝本姑娘的洗脚水!

    (穿插写一些神仙往事,只是为了增加一些趣味。其实还是都市文。看到有读者说不喜欢单女主,但也不喜欢女主占据太多章节。豆豆只是新人啊,以前最厉害的一次就是在学校里面写过八百字的作文没有扣分。能写出快三十万字我都不敢想象呢。其实,女孩子很多就是个配角,女主几个?这个真不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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