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手抱着蛋,另一只手拖着一具被肢解了的独角鹿尸体,约翰走到一个树洞前。
现在已经是约翰来到这个炼狱世界的第三天了,这几天中约翰只是朝着一个方向往前走着,每天都通过天空中的大眼珠子——感想到这,一道红色的闪电从空中劈到约翰身旁不远的大树上,直接将这株可怜的数目烧成了飞灰——凯玫琳的指引下,约翰倒是没有迷失方向。
“你到底想去哪里啊?”约翰所属的炼狱龙骑拥有控制火的能力,所以没有像之前生活、火做饭,直接自己招来火就将手中的独角鹿的鹿腿烤熟。正吃着烤肉,约翰听到凯玫琳的问题。见约翰啃着鹿腿没有理会自己,凯玫琳说:“前面就是一个由魔族聚集起来修筑的小城市,有兴趣过去看看吗?”
“听上去不错,正好我没事做,去那里看看也不错。”约翰咽下嘴里的烤肉,突然觉得这个世界也挺有趣的。吃过饭,约翰抱起放在旁边的狮鹫蛋,起身离开树洞往凯玫琳所说的方向走去。
城镇,据说是闻文明的象征,在原石世界甚至可以用城市的规模来衡量一个国家的发展水平,这些在源大陆上也是通用的,越是强盛的国家,城镇便越多;越是发达的地方,城镇就越大,居民也就越多,功能自然更全面。这个炼狱世界的城镇也是这样吗?约翰感到有趣,准备去看看。
跟随着凯玫琳的指引,约翰又走了一天时间。路上,约翰发现周围的野生魔兽变少了,但魔族种族开始增多,比如说前几天看见的犬人族,约翰就发现了两群。这些犬人族大多数都不是空着手的,有些背上背着兽皮卷,或者用兽皮制成的皮带装着满满的东西,也有些手上拿着各种用树枝和石头做成的武器在队伍的左右后方警戒着,每一次旁边的风吹草动都会让这些胆小的家伙原本就紧绷的神经断掉,然后飞快地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直至确认没有能够危害到队伍的东西。约翰看着这些胆小鬼,明明是魔族种族,却没有一个沟通了炼狱意志获取真名,只能半生不熟的用着魔族先祖传下来的炼狱语言和犬人族自己的种族语言沟通着。
约翰没有去找那些胆小鬼,总觉得这些胆小鬼在看到自己的一瞬间便会被吓死。不过在看到他们前进的方向之后,约翰便知道这些犬人族也是向着城镇进发的。既然如此,以后说不定还会遇上,到城市中相遇总比在野外来得好。约翰没有靠近这些小家伙,抱着蛋自顾自的从它们远方路过,没有惊动它们。直到约翰走得远远的,那些下位种族依旧不知道刚才有一个最上位的贵族从自己身边路过。
越往前走,约翰便越能遇见带着货物的各种魔族。这些魔族不仅是之前知道的犬人族和小劣魔,还有一些其他的种族,模样也是千奇百怪的,有长着鳞片,也有长着羽毛;有手拿武器,也有赤手空拳的;有带着货物拖家带口的,也有独自一人前往的。甚至约翰还发现了一个好几种魔族组成的车队,不仅拥有魔族,还驯化了魔兽用于骑乘和货运,还有用魔兽来拉着的马车,上面载着货物或者老弱病残人士。
感觉这里的文明不低啊,约翰站在远处的树上望着远处的车队想到。
“别误会,炼狱真正的主旋律可不是发展与共荣,而是杀戮与掠夺,需要什么直接去抢就好了。”凯玫琳说:“这一群是不一样的。”“那这些是……”约翰有些迷惑,问。凯玫琳的眼神中带着了一丝笑意:“那些,是倒霉的原石灵魂弄得,有一个可怜的家伙不知道怎么填的东西,把自己分配到了这个当时还没有完成的这里来,结果这段时间他就只能在那一片被主人费时费力赶工弄出来的区域中晃悠。”“……也就是说,有一个原石灵魂在做完那些题目之后。莫名其妙的到了这个当时只是一个框架存在的炼狱之中,成了一个战魔——算得上是中等魔族种族了,也不算亏。因为他的出现,让安主人必须在他能够探索之前将周围的框架装上场景和其他魔兽魔族让他无法察觉世界的不完整性。”
约翰沉默地听着凯玫琳的话,已经完全无法接过话头了。搞半天这个文明还是因为原石灵魂弄出来的啊,那就不怪这些马车了。约翰看着马车前面的如同穿山甲一样的生物,问道:“那这些被驯服的魔兽……”凯玫琳回答:“这些是鼠人的伴生魔兽,这些魔兽除了能够快速的挖掘之外,就只有耐力还行了,鼠人和这些大老鼠一同长大,每一个鼠人都将这些大老鼠当做自己的兄弟,即使再饥饿也不会产生食用大老鼠的想法,有时候宁愿自己挨饿也会把找来的食物先喂给大老鼠。那个战魔不知怎么回事成为了鼠人的领袖,在那个山谷中挖山洞、开垦种田,倒是过得逍遥啊。”
好吧,怎么有一种魔幻种田流画风?约翰想到了在原石世界发现的小说,里面就有很多这种风格的故事。怪不得这个原石灵魂搞得很熟练,不是因为做得多而经验丰富,只是拥有许多前辈的事迹借鉴啊。
摇摇头约翰看着车队慢慢的走向远方。在车队中间,约翰看见了那个原石灵魂的战魔——一个身高大约与自己下巴齐平的家伙,赤裸的上身上肌肉凸起,还能看见不少的伤疤分布在身体上,背上背着一柄巨大的石锤,光是看看就知道如果这把石锤劈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不过看起来他们做出来的马车在质量上并不是太高,最少作为头领的战魔不仅没有坐在车上,甚至连自己都还要扛着货物赶路。
不过看得出来周围有不少对于已经获得真名的战魔海曙非常畏惧的,约翰看见有一些弱小的魔族在看到车队后急忙逃开,好像这个战魔看着他们不顺眼就会用那把大锤子砸过来一样。“事实上战魔脾气并不好,即使自己实力不及对方,战魔也会因为怒火而战斗,这也是它们名字的由来。战魔可是优秀的战士,这些下等魔族会惧怕他也是正常的。”凯玫琳倒是细心地为约翰解释。“看来炼狱的阶级分明呢。”约翰感叹一声,不再关注这些车队,从树上飞下来。今天不准备赶路了,刚才似乎感觉到抱在手中的蛋有动静,先找个地方过一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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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看见不少书友提起了主角,因为有一些书友并没有玩过魂系列,我这里简单的说一下。
首先,主角是灰烬人,是传火之后被烧剩下的不可燃物质,也就是说我们常说的不可燃垃圾。他原来的世界原本只有不朽古龙存在,之后在世界树的大树洞中燃起了初始之火,一切都是因此而发生了改变。其中太阳王葛温和他的银骑士发现了光明之魂,最初的死者尼特(最初死宅)发现了死亡之魂,依扎里斯的魔女们发现了生命之魂,而在无人注意的角落,矮人发现了黑暗之魂,这就是最初的四个王魂。之后在葛温、魔女和尼特三个王的进攻下,结束了不锈古龙的统治。
只是火焰是会熄灭的,当火焰熄灭的时候,火之时代就会终结,这自然不是王能够容忍的,因此才有了传火,也就是说用自身的人性和灵魂为即将熄灭的初始之火加一把柴,传火的都是拥有强大的实力的,因此被称作薪王——即使是王,也不过是一根柴火。
到黑魂3——也就是约翰的时代的时候,原本应该进行传火的洛斯里克的两位王子——洛利安王子和洛斯里克王子拒绝传火,因此只有将原本已经经历过传火但没有烧干净的薪王再度唤醒废物利用。结果这些薪王——深渊观察者法兰不死队、巨人王尤姆和幽邃圣者艾尔德里奇都从王座上逃跑了,因此只有将已经被烧成灰烬、连自我都没有了的灰烬人拉起来,让它将叛逃的薪王都带回来——即使人没有回来,只要把他们的柴薪带回来就行了,也就是说只用将他们杀死带会灵魂就行,这就是传火。
而在传火过程中,有一股势力在诱惑着你,希望你能够把初始之火占为己有,那就是隆道尔。因此在到达传火的地方——初始火炉之后,你会拥有四种选择:将自身点燃作为柴火而给世界续命的传火结局、不理会火焰等待它熄灭的灭火结局、将初始之火从防火女手中抢夺过来的夺火结局和成为隆道尔的黑暗之王的篡火结局。但说实话,除了灭火结局,其他的都不是约翰自己的选择。
因为他在复苏的时候除了自己的名字以外,就只有被认为赋予的使命——击败图中所有阻碍的人,将新网柴薪带回来,点燃自己为世界续命。因此说他没有自己的想法,这是真的,他与原就不是一个完整的人。但是我在玩的时候,第一个结局原本是想传火,结果不小心碰到了按键,弄成了夺火,我就想,约翰是不是因为夺火而让自己的体内被矮人王分给族人的黑暗之魂壮大了?但同时有又是因为夺火,让他的灵魂与紧密联系所以才会出现一次又一次的轮回?就这么着吧。
所以,约翰在之前只是听从别人命令的家伙,从头到尾他就没有自己的思想,不管是在游戏设定中还是游戏之外我们控制的时候,他不过是一个提线木偶,只是他不知道罢了。
最后问一句,就这书名加这个简介,你们到底是抱着什么心态点进来看的啊,要是我自己看到一本书这样都不想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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