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继续吧!”我说着,谢小甜已经分开了死者的胸腔,她用棉圈擦拭了一些酒精的伤口清理干净,我们才用药勺清理了不少的血液,让这里变得洁净了不少,接着使用探针往内部探索,之前我已经发了信息给何馨,就我们现在从死者颅骨内发现的情况,希望能追踪到最近委寒桃去过那里做脑部手术。
虽然这种有犯罪性质的手术或许不可能调查出踪迹,但我还是让何馨试试,或许我们能找到一些有问题的医院也说不定。
胸腔和腹腔的检查结束,没有什么重大发现,我们只能确定委寒桃的脏器坏死比较严重,证明她吸毒时间挺长了,谢小甜计算了一下,说是大概在2年左右。
不过她一开始不是吸食卡西酮,而是别的,类似摇头丸这样的毒品。
另外她的右手食指指甲断了。
那上面有血迹残留,估计她当时抓伤了受害者。
另外死者的牙齿中还有软组织的残留物。
这是因为委寒桃曾经咬过什么人,如果这个人就是凶手,按照那牙印的程度,估计还残留在身上。
这些或许都可以作为甄别犯罪嫌疑人的依据。
我把后续工作交给了谢小甜,自己遛到了旁边检查衣服的法医那里,看到我,那法医就说道:“组长,这上面有泥巴沾染的痕迹,但都集中在密封的三角裤之内。”
“恩?这证明凶手脱掉了死者的内裤,再穿上,当时的环境应该是在外面,这就有点意思了,或许女死者被凶手从外面拖了进屋,然后又从大厅拖到房间的?”
“不!痕检员那边说,当时他们在大厅撞倒了一个花盘。”
“哦,那你继续吧,我先出去了。”
我回答完,就走出法医科实验,经过一条长廊回到了文检室,当时苏雅馨安静地坐在那里,已经给我比对按日记本了,我本来想加入的,不过她看到我来了就说道:“我找到了,这日记上的字迹的确是来自委寒桃的,不过最后几页有点问题,好像有人在模仿她的笔迹,给我们留下了什么提示。”
“哦?看来你发现了不少啊!”
我故意陶侃一句坐在她的旁边,从口袋里掏出了花生放好,接着拿出放大镜,还有紫光灯,开始进行复查工作,此刻我们就好像两个资深教师一般,开始研究这日记本的文字。
我快速比对了前面的,到了背后那几页,经过笔触和受力面分析,果然是有模仿痕迹,我拿郜英彦的笔迹来鉴定,发现不是来自他的。
“不会是那个凶手的吧?他这是要干嘛?还模仿受害者的笔迹,恩……我们研究一下他写的是什么内容。”
“很奇怪,这家伙竟然在写自己的犯罪证据,可是,正常人不会那么傻逼的,把这东西留下,他就完蛋了,如果说在他(她)家发现那还正常一点,所以我觉得这是有人偷过去的,扔在了现场而已。”
“很烧脑,不会是凶手的行为被人发现了,然后那个人又要……但他(她)可以直接报警啊?”
“我只是猜测,你自己看看后面日记的内容,你会觉得有点是被人故意栽赃的可能。”
“2023年2月15日,我来到了这个别墅……恩,这个应该是四合院吧,本来我是附近的乞丐,没想到,额,我看到了女主人,竟然把一个***插入到,那地方去,当时她的衣服很宽松,呵呵呵,这个女人肯定是自己的老公满足不了吧,我当时见过她那老公,瘦的像猴子一样,嘿嘿,那地方估计也不行,那么我就成全你,好好的满足你一把。
由于她家旁边有路,我也经常在那里溜达,所以很快就经过窗户翻进房间了,接着我冲到了女人的身边,直接就趴在她的身上,本来我以为她那么饥渴肯定不会反抗啊,谁知道这家伙我才碰她,就一脚拽在我那个地方,我当时忍受着疼痛却非常愤怒,直接用双手束缚着她,对她进行各种挤压,接着强制性脱掉她的衣服,跟她发生了关系。
哎呀,太刺激了,但后来我干完后,才发现她没气了,我本来吓的不行,但发现她床边上有注射器,我才知道她吸毒了,或许她是因为这个死的,我当时很慌乱,离开了房间,接着拿了个地拖清理现场,可是我想处理尸体的时候,有人经过了,我没有办法吓的经另一个门逃离了。”
一些情况跟我想象的一样,但正如雅馨说的一样,这肯定不是凶手干的,如果我没有猜错,他走的时候带走了日记本,然后在家里不知道怎么回事记录了下来,然后日记本又被人带走扔回到这里而已。
那这个人,莫非是他的家人?亦或是……
有些读者可能会觉得犯罪的人,怎么可能会那么傻写这些日记,这是有所不知了,许多人甚至提出过,为何许多杀人犯会留下凶器在自己家里这样的说法。
其实杀人者心理压力很大,写日记是发泄的方式,而放凶器在家里是因为他觉得这是个安全范围,比起随手扔在荒山野岭或者海里什么的,更加安全,然而这种心理也不是发生在每个人的身上。
我们获得结论后,检验科那边也来消息了,说是在现场没有发现第四个人的足迹了,当时我就有了一定的犯罪构想,这个人应该是目睹了凶手谋害委寒桃,却不敢直接反抗,他又不选择报警,而是自己动手,想让我们怀疑到他的身上……
恩,事情或许比现在的情况更加复杂,我假设了几种可能,但现在还得先去调查。
在天眼方面,我们排除到当时案发时间出入的可疑人物,果然是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此人很快就被我们抓了,值得一提的是,委寒桃的死因不单是击打,后续谢小甜给我完整验尸报告的时候,我才看到是过量卡西酮和击打的混合死因。
我就这些发现,对眼前的乞丐秘小易进行审讯,不过让我大跌眼镜的是,这混蛋竟然是女的!
LES!
我拿出日记本的时候,她几乎已经石化了。
“我就好奇,为什么那我那日记本,不见了,原来……到底是那个天杀的偷走了然后扔回到了现场,混蛋,杂种!”
“秘小易,你别乱吠了,你有个女儿,最近我们侦查员调查过她的行踪,这是她干的!”
“靠!这傻逼,我真特么白生她这逗比,竟然敢害她亲娘,都怪我自己傻逼,不开心就找女人啊,干嘛要写那种傻逼日记,吗的!!妈里个靶子的臭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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