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少女是义父的外孙女,杨筱雪十分诧异,忙说“求之不得!其实小姐既不用学手,也不用磨性,直接把你外祖父的家业接过去就是了。我当初接手风悦公司不过是临危受命临时抱佛脚,并没有长远打算;我和义父有约定,一旦义父有了更加合适的人选,就立即退出,绝不在总裁的位置上多呆一天。为了报答义父的养育之恩,多年来一直不敢懈怠,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身心十分疲惫;好在如今已度过了难关,总算没让他老人家失望。眼下你来接手风悦恰逢其时,我和张无痕从明日起就去度蜜月,天南海北走一走,过一过闲人野鹤的生活。”
“不敢!借本小姐一百个胆也不敢!不说别人,就是外祖父就能打折本小姐的一条腿!”
“小姐说笑了,你外祖父那边有我呢,我一定让他老人家同意你接手风悦。不知小姐怎么称呼?”
“本小姐的中国名字叫麦小齐,叫齐齐就好。”
“哟?小姐还有外国名字?”
“本小姐是M国公民,当然有M国人名字了。”
“能说说你的M国名字吗?”
“爱丽丝。虽然本小姐不太喜欢这个名字,由于是爸爸起的,又叫得顺口,也只好从命了。”
“敢问爱丽丝小姐爸爸的尊姓大名?”
“麦克.威廉斯,洛杉名门望族,著名私人侦探。”
杨筱雪觉得这个名字有些耳熟,只是一时想不起来。而站在杨筱雪身旁的张无痕,对麦克却是如雷贯耳。张无痕想起了一年前七号公馆那不同寻常的一夜。那天晚上麦克带着一群杀手包围了郑清郁住处,张无痕率众兄弟拼死一战,终于摆脱了麦克追杀。激战中,张无痕一枪击中麦克仅剩的一只耳朵,掩护郑清郁和崔小姐从暗道撤离。没曾想今日麦克的女儿竟然来H市参加他和杨筱雪的婚礼,究竟是意外相逢,还是嗅到了什么气味,却也不好判断,总之不能掉以轻心,要尽快弄清楚爱丽丝中国之行的真实目的,以便做好万全准备。
和张无痕不同,杨筱雪现在最想知道的,是这个麦小齐究竟是不是义父的外孙女。显然,麦小齐是有备而来的。麦小齐高调出场,锋芒毕露,不知是冲着她还是冲着风悦公司。如果仅仅为了接管外祖父家业,倒也说得过去,可是为什么要如此张扬?搬出吴飞熊的头衔还不够,还要搬出洛杉麦克家族,究竟是什么用心?还有那个麦克,究竟是哪路神仙?突然,杨筱雪想起了在洛杉威尔斯公馆力战朗普等众多杀手的情景,那些杀手的老板似乎就叫麦克,似乎和郑清郁有着不可化解的仇恨。那个麦克和麦小齐的爸爸是不是同一个人?想到这儿,杨筱雪看了看身旁的张无痕,发现张无痕剑眉紧蹙,双眸放射出道道精光。张无痕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喜怒不形于色,而此时却绷得紧紧的,浑身散发出浓浓的杀气。难道张无痕发现了什么?难道这个麦小齐和洛杉凶杀案有关联?难道她的中国之行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爱丽丝小姐不远万里来参加我和张无痕还有梁天宇邵倩然的婚礼,真是感谢不尽。今天虽说高朋满座,婚宴也很风光很热闹,但这一切都不能填补我心中的一大缺憾。几天来,我一直尝试着让义父他老人家到这里坐坐,以了却我的一桩心愿。可是他老人家重病缠身,神智越来越不清醒,甚至连我也认不出来了。义父对我恩重如山,可以说没有义父就没有我杨筱雪的一切,可是义父不能亲临现场,不能亲眼看着我和张无痕走上婚姻的殿堂,幸好爱丽丝小姐及时赶来,不仅弥补了我心中的缺憾,还带来了更多更大的惊喜。这杯酒既是敬爱丽丝小姐的,也是敬义父他老人家的,祝愿爱丽丝小姐马到成功事业有成,祝愿义父早日康复和和美美安度晚年。”说着一饮而尽。
“谢谢!”爱丽丝端起酒杯晃了晃又放下了,说道“外祖母让我给杨大掌门捎句话,说她过几日要陪着外祖父去M国治病,以后也不会回来了;杨大掌门平日工作繁忙,如今又是新婚蜜月,就不打扰了,以后天各一方各自安好。”
杨筱雪十分惊讶,前几日还去见了义父和师母,从没听二老说要去M国,怎么一夜之间发生如此大的变故?
师母叫辛慧娟,出生于贫民家庭,自嫁给吴飞熊后,如同掉进了糖罐子,甜的不能再甜了,美中不足是没给吴飞熊生个儿子,致使吴飞熊诺大的产业后继乏人。起初,辛慧娟想让女儿吴楚楚学经济,以便将来继承父业,为吴飞熊的事业添砖加瓦,可惜没有成功。吴楚楚兴趣广泛,喜欢文学,喜欢音乐美术,喜欢西洋绘画,就是不喜欢经商做实业。吴楚楚大学毕业后去了M国西尔希州,开始还好,和家里多有通信联络,谁知不到半年,吴楚楚如同石沉大海,音讯皆无。吴飞熊带着辛慧娟多次往返M国,上穷碧落下黄泉,终是没打探到吴楚楚的下落。女儿丢了,夫妻俩撕心裂肺般疼痛,多年不能平复。
一天晚上,吴飞熊领回一个十来岁的漂亮女孩,兴冲冲说道“咱们又有女儿了!”
辛慧娟看那女孩忽闪着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十分招人喜爱,便问女孩“你是谁家的孩子?爸爸妈妈呢?”
女孩说“爸爸在很远很远的地方,妈妈在医院里治病。我叫杨小霞,今年十一岁。”
辛慧娟吩咐保姆带着女孩去吃饭,然后问吴飞熊“孩子有爸有妈,怎就成你的女儿了?”
吴飞熊说“这孩子从小没见到爸爸,是她妈妈独自把她养到十一岁。如今孩子的妈妈得了淋巴癌,没几天活头了;孩子的爸爸另有家庭,不认她这个女儿,孩子即将成为无依无靠的孤儿,实在让人心疼。孩子的妈妈是表妹董晓兰的大学同学,二人十分要好,表妹曾和我讲过孩子妈妈的遭遇,今天陪同我去了肿瘤医院,和她们母女见了面。一看到这乖巧伶俐的孩子,便想到了咱们楚楚,心里自是一番痛楚。经孩子妈妈同意,我当场认她做干女儿,希望你能和我一样,做孩子的干娘和师母,把她抚养成人。”
辛慧娟听吴飞熊提起了楚楚,心里一酸,泪水一个劲儿往外涌。她把杨小霞搂进怀里,说道“孩子,从今天开始,这里就是你的家,我就是你的干娘和师母,会像你的妈妈一样疼爱你,就安心住下吧。”
小霞盈盈下拜,叫声“干娘”,又叫声“师母”,声音凄楚,泪如雨下。
吴飞熊让小霞认辛慧娟为师母,另有一番心意。吴飞熊小时候就喜欢拳脚,结拜过不少大师,武功日益精进,如今虽说已是身缠万贯的老板,却初心未改,夏练三伏,冬练三九,不管怎么忙碌从不间断。他最痴迷最有成就的是飞刀,一把寻常小刀在他手里有如神助,指哪打哪快如流行闪电。他曾想把这一绝活传授给女儿楚楚,以作防身之用,无奈楚楚对此毫不感兴趣,还嘲笑他是什么堂吉诃德。楚楚说“爸,现在都什么时代了?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你还在你那几平米的小天地里打转转,还在崇拜中世纪的英雄侠士,迂不迂腐?”不管他怎么劝解,女儿就是不买账,最后只好打消了念头。他常常想,如果楚楚能学到一星半点防身之术,也许就不会在M国无端消失。如今看小霞身体单薄,和楚楚小时候十分相像,便再次打起传授孩子武功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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