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破壳的鸟明显感受到来自林霁尘的嫌弃眼神,眼泪汪汪地想扑到墨银追怀中。
“的确不好看。”
小鸟没想到主人也会这般说它。
它忍不住伤心地耷拉起了小脑袋,它记得在蛋壳里的时候,主人明明同它十分亲近。
为何出壳之后主人似乎就不喜欢了它了,难道是嫌弃它长得丑了?
它真长得这么丑吗?
刚破壳的小鸟怀疑起了人生,陷入了深深地emo中。
林霁尘蹲下身,伸出手指,逗弄了下小鸟的脑袋,在碰触小鸟的额头时,感受到了一股微弱的电流划过指尖,不痛,倒是有点痒。
小鸟不喜欢这个害它出壳而且在主人面前说它长得丑的大坏蛋。
它电了他一下,随后偏开脑袋,飞快地逃离了林霁尘的魔爪,跳到主人身边,努力地蹭着主人的鞋子,想同主人亲近些。
谁知那个大坏蛋问:“它有名字吗?”
墨银追蹲下,捧起小鸟,摇头:“还没有给它取名,没想好,不知道该叫什么。”
“那我帮它取个名字怎么样?”
林霁尘看了一眼杂毛小鸟一副发育不良乌漆麻黑的模样,回想起它爹那一身漂亮的五色羽翼,“叫它亮亮如何?又或者叫闪闪?”
这闪闪亮亮的名字寄托了林霁尘对这只灵宠美好的心愿。
可能是名字太过于……,小徒弟难得地沉默了。
小鸟更是十分地抗拒,“吱吱”地叫着表达着它对这两个名字的不满。
林霁尘哈哈笑了一声,“那叫灵晔吧。”
灵晔,古时候闪电的别称。
对于这个名字小鸟似乎很满意,终于安静了下来,趴在墨银追手心里,舒服地吱了一声。
林霁尘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正要下床。
墨银追看向林霁尘的腰处,“你受伤了。”
林霁尘低头看了看,发现腰侧处,不知什么时候被划了一道口子。
血液是浅粉色的,颜色不大明显,却濡湿了一片。
这伤可能是之前在擂台上和人比试时弄的伤口,只是他一直都没有注意。
没察觉的时候不疼,一察觉才发现这腰上麻了一大片。
林霁尘捂着伤口,眉头微蹙。
墨银追从口袋里取出一只小药瓶,林霁尘识得,这小药瓶里装着的是碧云峰有名的疗伤药。
“我帮你上药吧。”
林霁尘以为墨银追会给它小药瓶,谁知墨银追要主动给他上药,林霁尘也没有多想,干脆利落地脱下衣服,趴在床上,“嗯。”
只是,他不知,少年望着这一幕,呼吸都慢了两拍。
外面天寒地冻,屋子内虽然升着暖炉,温度却也不高,冰凉的粉末撒在伤口上,林霁尘浑身一个激灵。
“疼吗?”身后传来小徒弟关切地问候。
“还好还好。”林霁尘咬牙,“继续。”
这时,一双手贴上了他的背,那双手掌心温暖,指上带有着薄茧,灵力缓缓地从手里传来,流向林霁尘四肢百骸,将伤口的疼痛冲散,像是泡在了暖洋洋地温泉池子一样。
身后,小徒弟小心翼翼地问:“这样舒服点了吗?”
“嗯。”
林霁尘没想到小徒弟竟然会给他传输灵力,药力上来,酒劲回头,竟然有些舒服地晕乎乎睡了过去。
他没有注意到的是,身后小徒弟耳根红了一大片。
“墨师弟,你今天怎么没有去比……”
邵元推开门,瞬间整个人有些呆滞,看着房中的一幕,脑子有那么一刻转不过来。
昨日刚见过的林青人躺在床上,衣裳不整,不对,形容词不恰当,应当是没穿上衣,墨银追跪坐在床的一侧,手放在的位置很是不恰当。
谁能告诉他这两人是真的还是假的?他出现幻觉了吧?
“出去。”墨银追遮挡住了邵元的视线。
“对不住,打扰了。”邵元相当地识趣,立刻关上门赶紧退了出去。
不一会儿,墨银追从屋子里出来,邵元瞪着眼睛看着他,“房间里那位是怎么回事?你不是对你师尊——”
墨银追打断了邵元的话,“别胡言乱语。”
“好好好,我不胡言乱语。”邵元回想起刚才看到的一幕,内心依旧有些惊诧,他还以为,他这个墨师弟真不食人间烟火。
“你来做什么?”墨银追皱眉看着邵元。
“我听说你早早地就离开了,所以想来看看你怎么了,这不是关心你么。”
“没想到,你竟然是在温柔乡——”邵元对墨银追挤眉弄眼,“听说妖修能化形的很少,尤其是这种花草植物化形的,更为稀有,我曾经在一本书上看过,用这种小妖修作炉鼎的话,其中滋味妙不可言。”
墨银追懒得搭理他。
邵元干咳了一声:“既然你好这一口,明日宴会上百花仙宗的师妹们都会出席,到时候你可不许抢我风头。”
“明日我不去。”
邵元竖起大拇指,“是哥们!”
他看了一眼屋内,眼底有着艳羡,“墨师弟,你是如何拿下这株小青莲的?可否赐教一二?改日能不能让我也尝——”
墨银追脸色突然冷了下来,想刀人的眼神几乎要按捺不住,“滚。”
邵元察觉到杀意:“我滚我滚,别生气别生气。”
墨银追回到房中,将薄毯盖在师尊身上,望着师尊安稳的睡颜。
少年漂亮的眉宇间流露出几分疑惑与担忧。
那一晚,到底发生了什么?
为何师尊自从之后闭关不见人,此时又为何要依附在藕人身上,不用真身出面?
“吱——”
脚边,一只秃毛小鸟笨拙地爬上了墨银追鞋子。
“嘘,别吵到他休息。”
小鸟乖巧地点头,墨银追将它抱了起来,放在腿上,手指轻柔地给它顺毛。
“灵晔,名字真好听。”
感受到主人的爱抚,小鸟快哭了,果然,主人没有嫌弃它!
……
林霁尘醒来时,已经是第二日,他睡的是小徒弟的床,而小徒弟已经不在房中,屋子里只有一只秃毛鸟正啄着桌上的米粒,发出咚咚咚的声音。
他坐了起来,看了看腰间的伤,已无大碍。
秃毛鸟见他起来,吱吱地叫了两声。
不一会儿,门推开,少年端着一个汤盅进来,外面应该是下了雪,少年墨色的发丝上沾上了雪花。
热气从盅里冒出,散发出好闻的鸡汤香味。
林霁尘瞧着小徒弟脸上的表情,心道他的身份大概是被看出来了,喝酒误事。
墨银追将盅放在桌上,揭开了盅盖,果然是鸡汤,用千年人参炖的鸡汤。
林霁尘说:“我今日要回洞府了。”
小徒弟递上勺子动作顿了顿,却也没有多问。
林霁尘喝了一口鸡汤,心中多了几分遗憾,倒不是鸡汤不好喝,而是他想到,以后小徒弟长大了,定然是要离开宗门闯荡的,这么好喝的鸡汤,应该喝不到几次了。
“是不好喝吗?”少年见他不喝,有些紧张地问。
林霁尘摇了摇头,“稍微淡了些,再加点盐或许更好。”
墨银追起身去厨房拿盐,回来时,房中空无一人,桌上原本盛着鸡汤的盅里空了。只剩下了一只小秃鸟在窗边,傻乎乎地啄着木头。
林霁尘接下来要闭关很长一段时间,他不喜欢分别告别的画面,所以选择不辞而别。
离开之前他去看了一眼陆浩,傻小子还在睡懒觉,不知道梦到了什么,嘴角上扬着。
说实话,回去的路上,林霁尘有些惆怅。
他并非第一次收徒弟,徒弟们长大后便自己出门立户,成家立业,便越行越远了。
有时候,林霁尘甚至觉得,自己好像是个空巢老人。
那些个没良心的徒弟们,离开宗门之后,便一次也不回来瞧他,唯一留在身边的老三,天天忙着工作,近在咫尺,也不带着徒孙过来陪陪他。
小金书一语点破:“其实你就是孤单了,找个媳妇儿吧,赶紧开展一段黄昏恋。”
林霁尘:……
提到这个,小金书忍不住八卦了起来:“大佬,你活这么长时间,该不会没有感情史,年轻时没有个双休道侣,是个将近千岁的老处男吧?”
林霁尘:……
“你知道个屁,别胡说,我当年成过亲的。”
“你成过亲?”金色小书一脸八卦的表情。
林霁尘想了想当年的狗血事情,然后摇了摇头,将那段记忆从脑海里甩了出去。
年少时他遇见过一个人,和那个人定了婚,想来他应该是非常喜欢那个人的。只是,大婚第二日,那人便消失不见,从此再也没见过。
可能是他自己给自己施展了法术,抹去了记忆中关于那个人的记忆,依稀只记得这件事的大致来龙去脉。
至于那个人的姓名和模样,林霁尘半点都记不住。
不过,林霁尘想来,那人应当是个极为漂亮的女子。
后来便不知怎的,林霁尘一直没有再动心思去找个双休道侣什么的,就这么孤孤单单过了几百年。
说来也是奇怪,他怎么没有动作这层心思?找个双休道侣什么的?
等到两个小徒弟都长大,成家立业了,到时候他还是个孤寡老人,这么想想,似乎有点凄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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