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大的恐惧之后,我的思想和行动变得迟缓木讷,呆呆看着于准粗暴的给于承泽穿好衣服,然后将他丢在原地给物业打了个电话。
原来不止我,于准也一早跟物业沟通过注意于承泽这个人。
“他拿着户口本和身份证找过来,说是业主的父亲,这...我们也不好再拦着啊。”物业在门口连连解释,“我喊那位小姐了,想提醒她来着,她走的太急了没有听到。”
我怔怔听着,终于明白为什么妈妈说于承泽想找到我易如反掌。
我们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是倘若于承泽报警,连警察都会帮他来找我的关系。
“我只是想麻烦你们帮我把人弄出去。”于准挡在门口,乘着话音,端着门后于承泽的腋下将人拖出屋外。
我听到物业惊恐抽气的动静,“我的妈呀,这...这用不用报警?”
“你问他。”于准冷声说,“他想报警就让他报。”
没等对方回答于准就关了门。
他沉默的点开了屋内所有的灯,去卫生间洗了很久的手,水声一直响着。
再出现时他手里拿了抹布和清洁剂,半蹲着将地板上的血渍擦干净,然后连同脸盆一起全部丢出屋外。
茶几和沙发早就偏离了原来的位置,碘伏、纱布、刀还有一袋子现金都从沙发下面漏了出来。
“你随身带着这些东西。”于准上身光着,肌肉紧紧绷着,双手抬着茶几一边将其恢复到原来的位置,咚的一声撂下,“他早就来过。”
他在发问,用的却是陈述句,声音也从没这么沉过。
我低了一点头不敢看他的脸,也不敢再撒谎,“只有一次,在楼下。”
起初我以为于承泽打听到我所住的单元和楼层至少要个把星期,却没想到他直接拿着户口本和身份证,以父亲的身份让物业带他找来,不费吹灰之力。
今天的事虽然有惊无险,但想想还是后怕,于准再晚到几分钟后果就真的不堪设想。
于准没应声,我蜷着腿缩在沙发一角,将下巴埋在手臂间又偷偷看向他,指尖无意识的揉捏着宽大的袖口,试图岔开话题,“哥,你怎么来了?”
忽地想到于准离开的原因,我又追问,“你的饭局,那个王总..”
“没去。”于准躬身捡起地上的东西,脊柱随着动作凸起一点。
他一副不想多说话的冷酷样子,拿着东西坐在我的身边,气压比屋外的云层还低,而我却无暇顾及,盯着他漂亮手背上指骨处的一片青紫,再也移不开眼睛。
“还好何岁多说了几句我才知道今天是你妈有心支开我。”于准低声说,“我说没说过,我不能二十四小时盯着你,所以”
“哥,疼吗?”心口闷闷的,我早就无法再专注的听他讲话,突自将那只受伤的手捧在掌心,指腹在青紫红肿处摸了摸,打断了他的话。
于准的话音顿住,指尖蜷了蜷,动作轻浅,几乎不可感知的剐在我掌心的软肉上。
“你傻不傻。”于准欲要抽回手,辨不出情绪的说,“我是他儿子,疼也...”
“不让你疼。”我又一次打断他,同时将他的手紧紧攥在手心里,不让他离开,“哥,我不想让你疼。”
外面的暴雨依旧汹涌的砸在玻璃窗上,屋内还能依稀嗅到血的腥气,混杂着清洁剂的柠檬味,不算难闻,但或许是因为跟于承泽有关,我依然抗拒。
直到于准将我抱进怀里,喘息里都变成了他的味道,我忽然彻底安下心来。
我被于准抱进怀里,上身前倾,下巴垫在他肩膀上时不轻不重的磕了一下,酥酥麻麻的。
他抱的分明不紧,我却觉得喘息顿挫。
心跳的很快,呼吸不自觉放轻,像是被包裹进了温热的云里,除了温暖和安全,还觉得轻飘飘的。
滚了滚喉咙,我贪心的追着他的味道和体温,虚虚回抱住他时指尖被烫的蜷起。
“哥,我不喜欢乔思宇。”不知道哪根神经搭错,我顾自将自己的谎言戳穿,“我没写情书给他,也没约他。”
或许是现在说这些太不合时宜,我看不到于准的表情,没听见他出声就莫名有些不安,仓促追了一句,“我不谈恋爱。”
我的语气诚恳笃定,内心却慌得一匹,有点像迷途不知返的孩子,正言不由衷的跟家长保证不会早恋。
过了两秒,于准突然松开手起身,期间没叫我看清他的表情,径自往厨房方向走,“知道了,去洗澡把衣服换了,然后出来吃药。”
我后知后觉的想起身上衣服还湿着,被提醒后才觉出难受和冷。
看着于准的背影,我又忽然想到何岁今早说过的话,想先确定他今晚还有没有重要的应酬,于是叫他,“哥...”
才一开口,于准就仿佛摸清了我的想法,开口道,“我不走。”
我抿了抿唇,没再说什么,快速起身回房间拿了套睡衣,然后去洗了个热水澡。
出来时餐桌上放了两碗面和一杯姜糖水,退烧药拿出一粒,放在茶杯旁用面纸垫着。
我不太会做饭,一日三餐基本都在公司解决,但冰箱里的材料储备却齐全,因为想学。
葱姜蒜都备着,只是时间太长了有些蔫吧,青菜也是,它们早早失去了生机,又在于准的手下重新变得鲜活可口。
“身上还哪里受伤了?”于准没有转头,声音合着水声传过来,听上去不凶。
除了脸和后脑,其他地方都没伤着。
想起镜子里肿的像猪头一样的脸,我闭了闭眼睛,没什么精神的回答,“没有了。”
于准的衣服被我弄湿了,他现在还光着上身,侧身线条逐渐变窄最后没入工装裤里,肤色在黑的衬托下白的纯粹。
我朝他走过去,揉了揉鼻尖用手里的衣服碰了碰他的背。
“我的?”于准将衣服从我手里拿走,有些意外的说,“我不记得我有衣服放在这里。”
说起这件衣服,如果不是发生了今天这件事,大概永远不会再有除我之外的第二个人知道。
一件纯白的耐克衬衫,除了左胸上一个对号之外没有其他图案,T恤七成新,左边下摆处勾破了一块。
当时是因为得知于准没有报考大学,我去于家附近的篮球场找他。
他就是穿着这件衣服在打球,看到我也没有要停下的意思。
三伏天真的很热,我穿着深色长衣长裤站在没有遮挡的场地边缘等他停下来。
记不清等了多久,只记得突然一阵眩晕,踉跄着倒下之前下意识伸手去抓,然后抓到了于准的衣角,拉扯中勾在了球场边缘支翘起的钢丝上。
“别多管闲事。”于准当时的语气和眼神直接把暑气从我身体里挤走。
我不晕了,转而开始控制不住的抽泣。
大概被我烦的没办法,他球也不打了,丢了一句想赚钱就要离开,然而我还抓着他的衣服,他便暴躁的连衣服也一同留给了我。
那时他的背上还没有伤疤,挂着一层薄薄的汗水,太阳一晃,让我想起鉴宝节目里出现过的一种玉。
从那天开始这件衣服就一直随着我出门要背的背包辗转,一直到搬来这里。
于准大概早就不记得了,毕竟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不是你的。”我清了清嗓子,掀开眼皮瞧见他挑眉打量我的模样,“真的不是,我买来当睡衣的,好穿。”
于准换好衣服坐到餐桌前,偏了偏头示意我跟过去,显然不太在意这件衣服的身世。
我们对坐在餐桌两边,身上都或多或少带着伤口,但谁也没再提起刚刚发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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