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北悦先进浴室洗澡,出来之时,季南霆换了一身灰色的家居服坐在沙发上玩手机,也是刚刚洗完澡的样子,神清气爽。
见到她立马露出一脸乖笑,“洗完了?要不要我给你吹头发?”
北悦一愣,她家里可没第二个洗手间,还有他这一身衣服,从哪儿来的,她可记得他连行李箱都没带,统共就一只小黑包,包里也就一身衣服,难道是从百宝箱里变出来的吗?
诧异之间,季南霆已经放下手机朝她走了过来,“怎么了?不认识我了?”
北悦僵着脸,退后一步,端详着他,“你这一身,打哪儿来的?”
“回屋里换的啊。”季南霆一脸乖觉。
这几天的相处,他也算是摸透了北悦的性情,敏感、多思,原则性强,讨厌别人算计她,更讨厌别人欺骗她,经过前几次的教训,他可不敢再去触她的逆鳞。
北悦板下脸来,“撒谎。我的屋子里可没这样的衣服,外面也没下雨,你露天洗的澡?”
季南霆一看北悦沉脸就紧张、冒汗,“我没骗你,我有自己的屋子啊。不信我带你去看。”
说着,他牵着北悦的手走出去,走向正对着北悦房门的那栋房子,当着她的面输了密码,推门而入,扑面而来是一股甲醛的味道,味道已经很淡了,可还是能闻出来。
她微一蹙眉,季南霆就赶紧给她捂住了口鼻,很不好意思道:“房子刚刚装修好,味道还没散干净,本来打算过段时间再带你看的。”
他带着她往里走,手自然搂住她的腰,身体贴着她的后背,随着说话,热气也喷洒在她的耳后,如此亲昵的动作北悦都没有拒绝,因为她眼下已经完全被他的新家给震撼到了。
屋子走的是冷淡工业风,水泥糊墙,直线条,黑白灰三色,冷静又硬感,乍一看她还以为是回到了自己的屋子,可是在装修设计方面,不知比她多出几个档次。
客厅里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套银灰色的真皮沙发,造型简约,充满现代感,茶几下铺着羊毛地毯,颜色好像星空,还有一轮蓝色的月亮。
墙上挂的画也是风格派,简单的几何图形,寓美于纯粹和简朴之中,整体搭配极为和谐。
最令她感到惊艳的,是书房的黄铜衣架,金属感与工业感并重,硬朗分明的线条,生活与前卫技术完美结合在一起,她曾多次在杂志上看到过这款设计产品。
她拿掉他的手,梗了梗喉咙,“这是英国工业设计风格代表品牌TOMDIXON的作品吧?”
季南霆眸中闪过一抹惊讶,继而是找到知音的惊喜,“你认得啊,我也是在杂志上无意中发现的,惊为天人,求着设计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搞到的。”
北悦心痛如绞,丝毫不掩饰自己的羡慕嫉妒恨,咬牙切齿道:“很巧,我也盯它很久了,结果人家告诉我,这副作品被一个年轻小伙买走了。”
说白了,还是没钱,她忍着肉疼,砸了好几个月的工资想要把它拿下,结果真是过了那村就没那店了。
“不知道买家是你,我在心里把那个横刀夺我爱的家伙骂了八百多遍。”她咬牙道。
季南霆唇角得意地挑起,“那现在知道是我呢?”
“看到是你,我就决定直接动手了。”北悦活动了一下手腕,嘎嘣嘎嘣地响,眯着眼睛拿架势准备开揍了。
季南霆见势不好,赶紧上前抱住她,在她脸上一通狂亲,平息她的怒火,笑嘻嘻道:“我的就是你的,我买了就代表你买了,总比别人买了好吧。”
北悦心想也是这么个事,又瞥了两眼这么好看的房子,“你跟我住就好了,何必再花钱装修呢。你钱多,烧的慌是吧?”
季南霆轻轻笑,看向她的目光愈发柔和,“为了证明我不是傍女大款的小白脸啊。”
北悦睨他一眼,“秦露一向口无遮拦,你还走心了?”
“这关乎男人的尊严。”季南霆环着她的小腰,糯米白牙露出来,笑得春风和煦,“要不要再看一样东西?”
北悦难掩期待,“什么?”
她终究还是个女人,是女人都喜欢“惊喜”这种东西。
她又不得不承认,从认识季南霆开始,他就在源源不断地给她惊喜,这种感觉让她忘记了两个人的年龄差距,她觉得自己就是个被宠爱的小女生。
季南霆把她带到餐厅,这里俨然是另一番天地了,北悦深感惊奇,同样面积的三居室,她觉得家里很挤巴,季南霆却装修的宽敞又明亮,对房子的用心可见一斑。
餐桌是西式风格,桌上摆着一只棕榈泉钻石花瓶,悬挂着一盏金色吊灯,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正对面的墙上,那是……照片吗?
北悦走过去,下意识地捂住嘴巴,整整一面墙,竟然全都是她的照片!
她笑着的,怒着的,她睡觉之时的,她醉酒之时的,还有她刚刚在江南小镇拥抱大自然的,和乡民唠嗑的……还有很多很多连她都不知道在何时何地拍的照片,应有尽有。
“怎么会?”北悦吃惊地看向身后的男人,“你怎么会有我这么多照片?”
季南霆一一给她介绍,“有的是我偷拍的,有的是我这次跟你出差时拍的,有一些是从奶奶那里要的……嗯,还有一些是从你微博、博客、朋友圈里扒下来的,但并不多。”
北悦整个人都陷入一片怔忡之中,很艰难地吞了吞口水,“你……为什么要把我的照片贴在这里呢?”
“秀色可餐啊。”季南霆笑得一脸灿烂,“吃饭的时候一抬头就能看到你,心情会好很多。”
北悦抿了抿唇,声音都跟着低下来,“你看我不就好了,还用看照片吗?”
“不行。”季南霆一本正经地道:“照片有美颜功能,我还调了滤镜呢,比你本人好看多了。”
北悦……
她决定收回刚才那一秒的感动,“那你看照片吧,再见!不对,不用再见了,绝交!永别!”
季南霆看她气得团团转的样子,不厚道地跌进椅子里哈哈大笑。
北悦见他笑得欢,气不打一处来,一脚踹过去。
季南霆一把握住她的脚,将人扯进怀里,北悦猝不及防,整个人跨坐在他身上,瞠目结舌地骂:“小兔崽子,你胆肥了你……”
话音未落,就被季南霆一把堵住唇,堵住了她的满腹牢骚,也放平了她的心。
在动物世界里,雄性和雌性之间是存在着“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的。
如果一开始征服北悦的是这个大男孩的颜值,那么此时此刻,她是被他的品味和才华所征服了。
网络上曾很流行一句话:喜欢一个人,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安于陪伴。
似乎季南霆,都具备了。
年少时父亲总说她像野马一样难驯,将来一定得找一个能够降得住她的男人,她亦觉得,她以后的丈夫,一定得是能够让她崇拜的、倾慕的。
那时她以为,能够降得住她的男人,一定得比她大很多,可遇到季南霆她才知道,根本就不在于他降不降得住她,而在于她是否愿意在他面前低下高昂的头颅。
他是个心机boy,一点一滴地渗透她的生活,攻克她的身躯,走进她的心脏,他根本不给她一点拒绝的机会,就这么蛮横霸道地闯进她的世界。
她平生最讨厌男人死缠烂打,却偏偏享受季南霆带给她暴风骤雨、烈火熔金的快感。
北悦想,她大概是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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