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想去大漠,徐天命体内的东西是经不得那样的太阳,除非他的体温降到最低,以死人的姿态出现在大漠里,那么那些躲在他体内的小家伙们,才能撑着去大漠里。
活得久了,一直没有对手,委实无趣。
徐天命觉得自己应该找点事做,比如说……那些残存的族人,对他而言,这些族人都是他的容器。就连自己这副身子,都是借来的。
当初老头杀了他,他便算是死了一次,那副身子最后被蛊虫蚕食了五脏六腑,已经不太能用了。他与后来的韩不宿一样,靠着以毒攻毒维持残破的身子,竟然找到了最合适的宿体。
巫族和护族的区分其实很简单,护族修习的都是正经的蛊术,而巫族所用偏门,与当年的他很是相似。那时候的巫族和护族还没有彻底的分离,但意见不合,分离是早晚的事。
更绝妙的是,这副身子血脉精纯,真是难得一选的好宿体。
他也试着去过大漠,可惜最后还是受不住大漠里的炙热,退出来的时候还被老头给发现了,可惜啊,老头杀了他一次,却是再也下不去手,杀第二次。
因为如此,他知道了老头一直在找他,便想了个绝好的法子,将体内的东西稍稍放出来一点,随意找个宿主,老头体内的东西能寻着味过去,可惜找了一次又一次,最后都没能找到人。
时间久了,老头也没了耐心,竟用当年杀死儿子的权杖,在黑水城外头的山洞内,做了一个泥俑,将俑蛊注入其中,以权杖相制。
以至于徐天命的分瓣梅花计,再也不起作用。
老头拿走的是完整的长生不老药,而徐天命体内的是不完整的,也就是因为这样,当年他才想要将所有的族人炼成蛊,来弥补自身的不足。
谁知道啊……
但是现在,只要拿到回魂蛊,他就再也不用怕老头了。
待回魂蛊放出去,整个天下都会是自己的!
可是落日之城的具体方位在哪,确实是个问题,他体力精力有限,根本不可能独自前往,又怕老头会重新追上来。
活了千百年,模样依旧是少年。
徐天命蹲坐河边,瞧着河水中倒映的人脸,真真是满心感慨,“死不了倒也罢了,难得的是,这张脸倒是越看越招人喜欢了!”
起身,且看周遭。
山林密布,不是野兽就是野果,为了躲避老头的追踪,为了找到护族的人,徐天命觉得自己都快要变成野人了!
远处传来了女子的尖叫声,好似是打起来了。
这些凡夫俗子就是那么讨人厌,动不动就打打杀杀的,要么斩尽杀绝,要么就别出手,半生不死的,最让人烦恼。
他不愿出手,也懒得出手。
那些小家伙一出来,老头就一定会找到他。
转身离开,却有女子疯似的跑过他身边。
不远处就是官道,可能是从官道跑上来的,应该是大户人家的女子,否则怎么会惹来这样的灾祸?
方才那一眼,徐天命也看出来了,这女子生得极好,容颜娇俏,五官精致,眼角还带着泪。
虽然一瞬即过,但他那眼力是极好的,连她鞋尖儿上嵌着的明珠大小,都看得一清二楚。用得起这么好的东西,应该是官宦之女。
后面是匪盗,一个个凶神恶煞的疾追。
徐天命让开几步,谁知这帮人竟是连他都不放过,嘴里嚷嚷着,劫了皇眷,杀一个是杀,倒不如杀光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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