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生所写的文章太过于文雅,还带着自身的高傲,或是对世道不公的抱怨。
但购买报纸的主力人群中,普通百姓以及小姐和夫人居多,她们就不喜欢看那些书生的文章。
反而那些闺阁小姐,或是江湖人士所写的文章,更贴近生活,让读者更有代入感。
宁汐月将信递给了迎夏,迎夏接过看了一眼,笑着说:“小姐,这宋小姐话可真多啊,每次寄来的信就不少于三张纸呢。”
宁汐月轻笑一声,“行了,你也别打趣她了,平州这边的报社情况如何?”
迎夏赶紧正色,回答道:“还不错,报社投稿的人不少,就是……”
说到这,迎夏表情有些一言难尽。
宁汐月见了倒是来了兴致,问道:“怎么了?”
迎夏赶紧回道:“前几日沈朝阳被打得鼻青脸肿的回来了,李婶子哭着去找了卢老头救治。”
迎夏神秘兮兮询问:“小姐,您猜沈朝阳身上的伤是怎么弄的?”
宁汐月挑眉,“刚才你不是说了是被人打的吗?他是跟人打架了,还是被人欺负了?”
迎夏憋着笑说:“沈朝阳现在不是在报社当记者嘛,他听说辽西郡那边有拐卖女人的人贩子,所以一个人去了辽西郡蹲守人贩子。”
“却没想到人贩子没抓到,他被人当做了登徒子给打了一顿。”
“被当地的百姓送官之后,沈朝阳这才报出了身份,被当地的县令派衙役送回来了。”
宁汐月差点将西瓜汁一口喷出来。
“还有这种事?”
沈朝阳去报社做记者的事她是知道的,这小子坐不住,喜欢到处跑,这工作正好也合适他。
之前沈朝阳去了幽州,查出一个村子中被当地的恶棍欺压,恶棍甚至将村子的年轻女子当做自己的后宫,手上沾了十几条人命。
那个村子破败不堪,村民们生活在恐惧之中。
沈朝阳勇敢地深入调查,将这事登报之后,便引起了当地官员的重视,恶棍被绳之以法。
还有一次,沈朝阳扮作了乞丐潜入了青州的匪窝中,还给当地县令传了信,一举将匪窝给端了。
宁汐月无奈地摇摇头,心中感慨,沈朝阳还真是够拼的。
像沈朝阳这样的记者还有不少,应聘记者只有一个要求,记者危险系数大,但报酬也高,如果能报道出一个新闻,那奖金便有好几十两。
但想要应聘上记者却十分不容易,不仅要会识文断字,还需要会点防身的功夫,不然真遇到危险了,可没人帮忙。
那些前来应聘的百姓们,有被其丰厚的报酬所吸引。
也有的是真心喜欢这工作,想要尽自己的力量为大家做些事。
有些没有应聘上的百姓,还专门去了武行学习武功。
等学会了防身的功夫之后,又满怀希望地去了报社继续报名考试。
在他们心中,只要考上了,那这一行就是铁饭碗,不仅能获得可观的收入,还能为百姓发声,为社会做出贡献。
宁汐月从空间中拿出一盒百年人参出来,那人参被精致的盒子装着,盒子上雕刻着精美的花纹,散发着淡淡的药香。
宁汐月将其递给了迎夏。
“你把这东西给沈朝阳,交代他以后注意点安全,别光顾着往前冲,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迎夏赶紧双手接过,神色郑重。
她看着手中的盒子,感受着盒子的重量,有些肉疼,这可是百年人参啊,小姐这说送就送了。
“是,小姐。”
等迎夏转身离开后,沈玹单手抱着一盆玫瑰回来了,玫瑰开得鲜艳无比,那火红的花瓣如同燃烧的火焰,散发着迷人的芬芳。
沈玹逆光而来,阳光洒在他的身上,仿佛为他披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辉。
宁汐月看向男人,眼中满是惊喜。
男人的脸庞在阳光的映照下显得更加英俊,那深邃的眼眸中仿佛藏着无尽的温柔。
宁汐月起身,走到他的面前,看着玫瑰,伸手碰了一下开得正艳丽的花瓣。
那花瓣柔软而细腻,仿佛丝绸一般,宁汐月的手指轻轻触摸着花瓣,感受着花瓣的温度和质感。
“你一大早去哪了?”
沈玹轻笑着,眼底倒映的都是宁汐月的脸,那笑容如同春风拂面,温暖而迷人。
他的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仿佛能穿透人的心灵。
“去种花了。”
说着,他腾出一只手牵住了宁汐月的手,“走,我带你去看看我种的花。”
一路上,路过的百姓都会停下来跟沈玹和宁汐月打招呼。
沈玹都是笑着轻轻点头。
如今的沈玹比以前少了几分不近人情,多了些亲近。
百姓们见到他也都没以前那般拘束了,他们感受到了沈玹的变化,心中对他也多了几分敬重。
沈玹牵着宁汐月来到了后院不远的一块地,地中种满了各种花,那些花朵五颜六色,争奇斗艳。
有娇艳欲滴的牡丹,有洁白如雪的百合花,以及沈玹手中的玫瑰……每一朵花都绽放着生命的活力。
这些花一看便是平日有人精心打理,花朵周围的土地被整理得平平整整,没有一根杂草。
宁汐月抬眸看向沈玹,眼中满是惊喜。
“你专门给我的惊喜?”
她竟然一直没发现这里种了这么多花,不过这些日子她都没怎么出门,没有发现也是正常的。
男人将怀中的花盆放下,指着旁边的一块地。
“我打算将这块地用来种荷花,到时候你便可以来这赏荷,钓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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