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叶小殊刚刚有点丢脸
叶殊没反应过来,怔愣的看着他的眼神逐渐变得深邃,又看着他俯身吻在自己的眼睛上。
叶殊的脸顿时羞红一片,感受到路人不住投注过来的视线,叶殊咬着唇推了推他。
顾珩笑的像个偷了腥的猫儿,任凭叶殊羞涩的打他。
“喂,站住!”
身后突然有响亮的吼声传来,叶殊一愣,下意识的回头,就看到一只体型庞大的巨型犬张牙舞爪的飞奔而来,冷风急速吹过,它全身的毛都炸了开来,看起来异常恐怖。
妈呀,叶殊吓得鸡皮疙瘩瞬间起了全身,她拉了顾珩转身就跑,速度破了自己二十九年来的最快纪录。
他们只是在日嫩瓦的街头亲了亲眼睛,都不行吗?谁说外国人开放的?就算不行你直说啊,放狗来追是什么意思?
那只巨型犬嗷嗷叫着,刺啦一下就越过他们身边,往前一扑,将他们前面不远处的一个男人扑在了身下。
叶殊一愣,多跑了几步停下来不住地喘粗气,只觉得肺叶里所有的气体都供应不了她的需要了。
她抬头看着那只巨型犬用两只前爪将男人踩在脚下,还得意的晃了晃身上棕黑色的鬃毛,好像在等待主人的夸奖。被它踩在脚下的男人手里还拿着一个看起来就价值不菲的包,不远处一个胖胖的女人先是被狗吓了一跳,后知后觉的才发现身上的包不见了。
叶殊突然觉得乌龙了,那只巨型犬脖子上还有绳,想必是主人牵着随处走,看到有小偷行窃,才有了这一幕。
有个中年男人气喘吁吁的跑到叶殊身边,不住的道歉,“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吓到你们了,它不会伤人的,实在对不住。”
叶殊囧的扭头埋进顾珩的怀里,丢人丢到外国大街上了。
顾珩对着主人点头示意,看着主人走远了,好笑的抚摸着叶殊飘逸的长发,贴近她的耳边逗她,“我不相信叶老师学识这么渊博,会不知道被狗追的时候最好站在原地不要动,”叶殊使劲掐他胳膊让他闭嘴,顾珩咬着牙忍着痛继续说,“叶老师这才叫做贼心虚呢。”
只亲了下眼睛就这么大反应,足以证明她这些年过得有多纯情。
顾珩闷笑一声,觉得日嫩瓦的天,是真蓝啊,蓝到通透。
叶殊恨恨的推了他一下,理了理长发转身继续走。
顾珩不依不饶,双手背在身后,快走两步追上他,一边背着身倒退着走,一边歪着脑袋觑她,“叶小殊刚刚有点丢脸。”
叶殊皱着鼻子哼了一声,“顾小珩也没好到哪里去。”
顾珩觉得自己很委屈,“我是被你带着跑的好不好,叶小殊你讲不讲道理?”
“顾小珩自诩是个运动健将,其实连个狗狗都跑不过,顾小珩也没好到哪里去。”叶殊说着,还嫌弃的撇撇嘴叹了口气。
顾珩气的掐腰,他就想问问,有几个人能跑得过这种凶狠的高加索犬啊。
叶殊看他吃瘪,煞有介事的又强调了一遍,“顾小珩也没好到哪里去啊。”
顾珩伸舌顶了顶上颌,“换句话。”
叶殊挑挑眉,“顾小珩是个无赖。”“换一句。”
“顾小珩是个花花公子。”
“胡说八道,再换一句。”
“顾小珩是个混蛋。”
“胡扯,再换一句。”就没一句好话。
走到巨型犬旁边,主人已经将包包还给了女失主,高加索犬又得意的晃着自己肥硕的身子,任由主人牵着绳,收起功与名,晃晃悠悠慢慢吞吞的扭着走了。
叶殊咧了咧嘴,不屑的看着顾珩,“让你这么慢。”连这么胖的巨型犬都跑不过。
顾珩扶额,深吸两口气,定定的凝视着她的眼,“慢这个字对男人来说是一种侮辱。”
叶殊瞬间无语了,“行了我闭嘴。”乱七八糟的男人,什么都能往那扯。
坐轻轨到了家家有花户户有水的临近小镇,叶殊才知道顾珩是真的做过功课,小镇相当漂亮。
顾珩租来一辆单车,单脚支着停在路边,挑眉示意叶殊,“上来,带你骑车逛小镇。”
叶殊单手揽着顾珩的腰,两条笔直修长的腿在单车上晃着,所经之处,家家户户的阳台上都挂满了鲜花,越过不高的楼层,能看到远处郁郁葱葱的高山,以及最高处隐隐露露的皑皑白雪。道路的不远处有小溪欢快的流淌,不知道是不是雪山融化的雪水,才能如此清澈见底。
流入鼻翼的,是奶酪、面包和鲜花交汇而成的味道,清甜又温暖。
虽然景色不同,但她好像又回到了十年前第一次见到顾珩、他骑单车载她回C大的时候,就这么悠闲的骑着,穿越历史悠久的京城。
心情好到,让人忍不住想将时间掐断,暂停在此刻的某一瞬间。顾珩将单车停在了湖边,湖泊像一颗深邃的绿宝石镶嵌在群山之中,美的夺目。
叶殊托着腮坐在湖边看着,顾珩望着她专注的侧脸,不由得问,“在想什么?”
“想当年拍摄《方殊传》的时候,外景所到的泸沽湖。”
顾珩拨弄了下她被风吹乱的碎发,“怎么突然想到了那里?”
叶殊的目光好像飘的很远,“泸沽湖的格桑花开的美极了,那时候我就在想,如果你也在,那就好了。”
顾珩的手一顿,半睁着迷离的双眸凝望着她,“你没告诉过我。”
叶殊偏头看他,“你当时和宁嘉望穿秋水食不下咽到被杨导嫌弃,你也没告诉过我啊。”
“小气,”顾珩刮了下她的鼻尖,“以后想我了要告诉我。”早知道他们现在能相处的如此之好,叶殊当初说试试的那一瞬间,他就该飞到这里抱着她,告诉她自己对她的思念。
顾珩看了下时间,不过下午四点,小镇实在太小,转了一圈也没花半个小时,再逛下去也都是重复,他左右看了看,问叶殊,“要不要去爬山?”
叶殊回头望着高高的山巅,想到刚刚骑车过来的路上,镇上的人告诉他们这座山峰叫多姆峰,高达4545米,山顶长年被积雪覆盖,山上开满了瑞国的国花高山火绒草,漂亮的一塌糊涂。
一拍即合,说走就走,从山脚下乘坐缆车,一路朝山上滑行,怪石嶙峋的山峰、突兀的悬崖峭壁、深邃无际的冰川槽谷冰碛湖、以及沿山村落里古朴雅致的木质房屋一一从眼前闪过。风吹过带来山顶积雪般的凉意,却依旧覆盖不了叶殊心底的热情。到了山顶的缆车站,顾珩和叶殊下车朝更高点走,一路同行的,还有几对夫妇,用各国语言交流着登山的感受。
他们穿的衣服还是冷了,顾珩将围巾和帽子一股脑罩在叶殊头上,然后双手呵着热气使劲搓了搓,捂着她的耳朵给她取暖。
叶殊好笑的看着他的一举一动,“我的体力早就没那么差了,我没事的。”
顾珩怔了怔,今天的相处实在和之前太相像,让他恍惚以为没有中间空缺的八年,下意识的就这样做了。
不过恍惚只有一瞬,顾珩就抛开了杂念,俯身在她面前蹲下,拍了拍自己的背,“上来,我背你爬雪山。”
当年爬的是沙漠,这次登的是雪山,都是独一无二,只有他陪她做过。
叶殊也没扭捏,让他背着往山上走,走了几步,叶殊觉得有些不对劲,她拿腿稍微蹭了蹭挨着的他的腰,“你腰上怎么硬硬的?”和正常肌肉的感觉不一样。
顾珩唇角一勾,回头望着叶殊的眼睛里满满的都是玩世不恭,“不然呢?”
叶殊捏了捏眉心,觉得有时候跟他交流很困难,总是达不到他的境界。
脚下的积雪踩上去咯吱咯吱的响,像是人间最优美动听的旋律,到了最顶点,叶殊和顾珩并肩站在山巅,望着远处连绵起伏的雪山顶点,觉得视野都开阔了很多。
叶殊听着旁边人的议论,扯了扯顾珩的衣袖,指着更远处的一座山顶让他看,“刚刚那对老夫妇说,那座山更漂亮,像现在这样夕阳夕映的话,那座常年积雪的山体会折射出金属般的光芒,山尖是一柱擎天的姿势,直指天际。”
顾珩奇怪的看着叶殊,“那有什么关系?”“嗯?”叶殊倒奇了。
“搞得我好像为了爬山所以来爬山一样。”我是为了和你在一起,顾珩心里嘀嘀咕咕,所以爬哪座山有什么区别。
叶殊定定的看了他一会,看着看着,伸手扯扯他已经被冻的冰冷的脸,将围巾扯开,一半自己戴着,一半给他围上。
旁边的老夫妇看了他们几眼,对着自己的老伴笑了。
下了山,回到日嫩瓦的市里,天已经彻底黑了,等到吃了晚饭,优哉游哉的沿着长街湖泊一步步走回居住的宾馆,已经过了凌晨。
他们一直住的宾馆在郊区,房子稀少,居住的人也不多,这会时间太晚,几乎所有人都睡了,四处静悄悄的。
叶殊困顿的打了个哈欠,顾珩突然拽了她一下,叶殊愣愣的回过头去,就看到顾珩指着宾馆前面停着的无数车子中的其中一辆,温情的挑了挑眉,“那辆车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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