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别说女子地位低下,死了也没谁会真的心疼。
“别怕,那就让姜忱不敢说话。”
金宣儿颤抖着解开自己的衣襟,露出黄豆大的红色痣来,“他肯定看到过,要是说出去,我真的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沈南栀看她的痣,不是显眼的红,淡红色的,笑了笑,“这个呀,不算什么难事儿 ,你稍等一会儿,我取一样东西来。”
从空间里取出自己的粉底液,装在胭脂盒子里,直接用手指蘸取一些粉底液, 几次之后,粉色痣的颜色就看不出来了。
感谢现代化妆品的厉害,麻子都能化妆成无瑕肌,区区痣还真的不在话下。
金宣儿惊讶道:“真的没了,这什么东西,这么好用?”
“洗澡就没了,穿衣服也小心些,别蹭没了,必要的时候遮挡一下还是可以的。”
有了解决办法,金宣儿终于露出笑容,“太谢谢姐姐了,我终于能活了。”
沈南栀:“最重要的还是解决姜忱这个狗人 , 太卑鄙了。”
“嗯,我现在恨不得把他千刀万剐。”
心里的石头落了地,金宣儿有些累,沈南栀让她好好休息,离开她的房间。
正好杨凌昭也想收拾姜忱,这人也是作死, 得罪这么多大人物,他有几条命啊!
“我回城一趟,怀恩,你留下照看着。”
“我陪你一起回去吧。”
“不了,村里这么多事儿呢,咱俩得有一个人守着。”
沈怀恩只好点点头:“那你小心点儿。”
“没事儿,不用担心我的,照顾好你自己,谁来买红薯,土豆尽管卖, 给钱就行。”
“我知道,不用操心。”
沈南栀说走就走,骑马回城,不过半个多时辰。
进城门的时候被一个商队给堵住了,沈南栀耐心排着队,无意间看到商队里的领头人,一张娃娃脸满是笑容,心中震撼,怎么是他?
赶紧低下头,不让他注意到自己,这个领头的竟然是曾经追杀怀恩的那个杀手,假扮差役来问过自己,沈南栀对他的长相记忆深刻。
现在看他的打扮,像是商队的少东家,一个掌柜打扮的陪在身边殷勤伺候着。
商队进去了,沈南栀才慢慢跟着进城,给了进城费,跟守城门的差役套近乎:“小哥,这个商队是哪儿来的呀?咱们这个地方也没什么特产,以前可没见过商队呀!”
塞了一个荷包,差役道:“沈姑娘啊,以前是没有,现在有了,你们村儿的红薯,玉米可出名了, 商队消息灵通,大概是冲着你们村儿来的。”
沈南栀心中咯噔一下,若是如此可麻烦了,又问道:“这支商队是哪儿来的?消息这么灵通,肯定不是一般人物。”
“嗯,你算说对了,是京师程家的,程家是永安侯府,家里出了贵妃娘娘, 还生了皇子,皇上的宠臣, 京城里都数得上的家族了。”
“哦,永安侯府啊,侯爷呀,确实厉害,谢了,我进去了。”
“哎,沈姑娘慢走,你那红薯玉米能帮我留点儿种子吗?我家外祖父也是种地的,明年让他也种,多收点儿粮食。”
“好说,回头我让管家给你留着,你说个数目就好。”
这些守城门的跟沈南栀也熟悉了, 现在她大小也是县里的名人呢 ,她不认识的人都能认识她。
沈南栀对谁都很温和, 出手大方,这些底层差役都很喜欢她。
商队直接包下一个院子住下了,吸引了城里很多人的目光,又是一番热闹。
沈南栀回了家,正好碰到了牛婶子,差点儿撞上,她眼睛红红的,像是哭过,“婶子,出什么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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