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回到市局,岑牧去找了赵局进行案情汇报。
赵局挠了挠一头虽然有些花白但幸未秃顶的头发,严肃地板着脸没有说话,过了片刻又更加用力的挠了挠头!
岑牧心中为他的头发和头皮掬一把同情泪,这大概就是人终将一秃的宿命吧。没想赵局到躲过了中年脱发,临到退休却还要经历一次“真叫人头秃”。
“想什么呢!”赵局一抬头发现岑牧这小子居然一副神游天外的模样,可是气坏了。
发呆中的岑牧脱口道,“在想,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说完方觉气氛不对,连忙住口。
赵局简直是被他气得哭笑不得:“行了,别在这碍眼了,滚出去吧!”
“暂时滚不了,您还没告诉我这案子怎么处理呢。”
“并案是肯定要并案的,一般来说,应该是我们这边派几个人和中心刑警队那边一起成立一个专案组。”
“成,那我滚了,就不打扰您老头秃了。”岑牧嘿嘿一笑,动作麻溜地闪出门,听得门缝里漏出一句:“混小子!”
罪魁祸首整了整衣服,摇摇头:“诶,都一把年纪的人了,脾气还这么火爆,真是的!”
走回他们部门的大办公室,岑牧敲了敲谌光和苏筱的桌子:“去会议室简单聊两句。”
将赵局给的消息和两人通报了一下,岑牧抬手看了看表:“时间也差不多了,没什么事你们就收拾整理一下下班吧。”
话说完,他自己都觉得这案子真是挺神奇的,明明错综复杂,但每天工作成果明显却又几乎所有线索都一查一断,反而让他们没班可加。
于是,岑队长踩着下班的点走出警局大门,因为心里想着事情,他心不在焉地从一辆车旁走过去,约莫四五秒才突然反应过来,突然掉头跑向停在大门口的那辆车前。
车窗摇下,坐在驾驶室上的白沅沅似笑非笑地看着他:“走路发呆,岑队长这安全意识可不太好啊。”
岑牧连忙上车,系好安全带,嘴角不受控制地胡乱上扬:“你今天怎么想起来接我,也不说一声,万一我去现场没回来或者加班呢。”
“我今天在你们局里待了一天。”白沅沅发动车子,“一堆手续办完,看师兄那边人手不够,我就帮了点忙,就差不多到这个时间点了。去和赵局告辞的时候,他说你在局里,今天不用加班。”
岑牧脸色黑了一下:“我去,那老头居然没告诉我,这么大岁数一个人了,这么记仇!”
“记仇?你说赵局什么了?”白沅沅有些好气。
“呃,也没什么,就……头秃。”
白沅沅失笑:“我要是赵局,不揍你一顿都算好的。你说你好端端地欺负赵局干嘛啊,人一把年纪了,你就不能尊老一下。”
岑牧叹了口气,将事情简单说了一下,为自己喊冤:“我真不是有意的,主要是他一直在挠头,我一不小心就把心里话说出来了。”
白沅沅笑着摇了摇头:“听你这么说,这案子很棘手?可惜,我也帮不上你们什么。”
“这和你有什么关系,之前那两个案子,你可是帮了我很多了。”岑牧说着,一指前面,“再前面一个红绿灯口右转,同事跟我说那边有家很大的菜场,里面菜又多又新鲜。”
“菜场?”白沅沅面色一僵,“不必了吧,就家里附近的超市买点菜就好了嘛。”
“超市的不新鲜呐。”
“都这个点了,应该都差不多吧,晚饭随便吃点就是了,不用这么麻烦。”白沅沅口中说着,脚下没有半点减速地直行通过了那个红绿灯路口。
岑牧注意到她语气和动作的僵硬,愣了一下有些不可思议问:“你……你该不会是怕去菜场吧?”
回答他的是一片沉默,代表默认的尴尬沉默。
这怎么可能呢,他家白沅沅可是面对尸体和凶案现场都面不改色的,居然会谈“菜场”色变?
死寂在车里弥漫了片刻,白沅沅掩盖地撩了下头发,目不斜视地盯着前方:“就……觉得很脏和嘈杂,有点……不喜欢。”她斟酌了一下用词,不是怕,只是不喜欢,不喜欢到生理厌恶。
父亲死后,她尚未彻底从悲痛中走出,就发现自己不得不面对现实问题。她想要生存下去,就只能迅速长大起来,自己照顾自己了。因为她法定的监护人,她的母亲根本没有接她一起生活的打算。
刚刚十二岁,身高不足一米四的她,站在被火烧过,勉强复原的空荡荡的房子里,揉着干瘪的肚子,第一次感觉到了饥饿的味道,她要吃饭,可要吃饭就得去买菜。
那时候还不像现在这样有大型超市,买菜只能去菜场。可当时的她甚至连离家最近的菜场在哪里都不知道,也没法去向邻居求助,因为她家着火波及到了邻居家,没有邻居待见她。
好不容易找到了菜场,入口处便是鸡笼、鸭笼,一地鸡毛并着鸡鸭们被当场活杀的惨叫,惊得她浑身起鸡皮疙瘩,地上混着血腥的污水教她根本不知如何下脚。
就在她缩着脖子想赶紧绕过去时,右手边杀鸡的那位大叔不知怎地和顾客吵了起来,这一分神手里刚刚被抹了脖子的鸡便没有抓牢,于是那只求生欲很强的鸡便拖着喷血不止的脖子,扑腾着从她眼前飞过,温热的鸡血溅在了呆若木鸡的她脸上。
那天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浑浑噩噩回到家中的,回去后便发起了高烧,恍惚中她好像看见爸爸来接她了,当时她真的以为自己也要死了,不知怎地,心中竟是一点都不害怕。
侥幸没有和父亲一起葬身火海没有让她有半点大难不死的庆幸,反而一直都叫她觉得自己这条命是偷来的,不知什么时候就要还回去。
后来学了心理学才知道这是一种幸存者负罪心理,因为亲人没有逃过而自己逃过了,所以会觉得自己有错,会想要偿还。
周围那些长舌妇们,窃窃私语地“命硬,克父”这样愚昧又恶毒的话,叫她一度沉溺于,为什么我要活着,为什么我没有一起死掉的痛苦挣扎中。幸好,她当时也没有自杀的勇气,这才“命硬”的活了下来。
岑牧有些心慌,不知道怎地,明明白沅沅表现得很正常,可他就是觉得她周身的气息不对了,好像一下子失去了生气一般。目光落在因为袖口上移而裸露在外半截小臂上,,岑牧心都一跳,抬手覆住了那截满是鸡皮疙瘩的皮肤。
温热的触感从胳膊缓缓传递到心里,让白沅沅慢慢从那段记忆里抽离出来,垂眸看了一眼覆在自己胳膊上的大手,她眨了眨眼,缓缓弯起嘴角:“阿牧,我有没有和你说过,遇到你,是我截至目前的人生中最幸运的一件事?”
胆战心惊的岑队长突然就受到了情话告白,不由一愣,努力了半天才好不容易抿着嘴把不矜持的傻笑压成一个宠辱不惊地微笑,“没有,所以你可以多说两次,我觉得我挺喜欢听的。”
白沅沅瞥了他一眼,笑了笑。
岑牧离开的这三年,她又开始频繁梦见十二岁到十五岁时的经历,因为不敢去菜场,不敢开火也没有钱,所以每天就啃馒头,一天的伙食费一块五就够了。失眠伴随越来越严重的强迫症,一天要检查门窗水电十几遍。所以,岑牧第一次遇见她时,她营养不良地像个饿殍。
这三年,因为总是做这样的梦,她积极去看心理医生,运动吃药,都试过了,但并没有太大作用,好在如今她已经不是当年那个脆弱的小女孩,这样的梦境虽然会对她有些困扰,但并不会造成多大的影响。
然而,自两人重逢之后,自己便再也没有想起过那段经历。可见,岑牧才是她的特效药。
“那再说一遍行不行?再说一遍!”见她笑而不语,岑牧不要脸地开始撒娇。
“到家了,下车吧。”白沅沅停稳车,开始低头解安全带。岑牧满脸写着失望,第一次觉得自己家怎么就离警局这么近呢!他不情不愿地下了车,进门时口中还嘟嘟囔囔:“怎么就到家了,菜还没买呢,一会晚饭吃什么啊。”
突然,脖子被勾住,脸颊上被个暖暖软软的东西一碰,岑牧惊讶地瞪大眼,对上白沅沅近在咫尺笑盈盈的双眸,未及开口,白沅沅那吻便转移到了他嘴上。
一时间什么买菜什么晚饭,岑队长表示那是什么鬼东西,满脑子只剩下反客为主加深这个吻了。
那晚两人最终是没有吃晚饭,毕竟有情饮水饱。
至于岑牧想要听的情话,白沅沅最终还是说了。
她有些暗哑的声音在他耳边轻轻道:“阿牧,你是知道我的,同样的东西我不会需要第二个,伴侣也一样,所以只要你不放手,你就是没人能取代的唯一。”
算不上甜言蜜语的话,对岑牧来说,却是全世界最好听的情话。
白沅沅只是看着他笑,情话她并不话说,动人是因为她说的每一句都是实话。人生苦短,这世上又怎么会有第二个傻瓜能够在她身边一守就是七八年呢,就算真有,那也有先来后到。没错,她的感情世界就是分先来后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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