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都市小说 > 凶案清理员 > 洋娃娃和小熊跳舞(4)

基于岑牧刚刚才抓了个人,而且是以那么造孽的方式走出来的,现在再进去抓一次人,影响一定非常不好。
两人商量之后,由苏筱出面带上派出所的民警同志去把这位说了谎的报警人请出来聊一聊。
岑牧拉开车门上车,“那行吧,那我就先回去了。你自己多小心,这人很可能是凶手,你多带两名民警一起去,记得先发制人。”
坐在车内的谌光只听见“这人很可能是凶手”,一时间有点跟不上节奏,怎么队长和副队在车外随意地交流了两句,副队就要去抓“很可能是凶手”的人了?谌光顿时觉得有些挫败,自己果然是整个队伍里智商最低的。
岑牧这次没安慰他,倒不是不爱护后辈了,纯粹是心里想着事情没注意到。谁能想到这明面上看起来简单明了的入室抢劫杀人案,竟然这么错综复杂。
就这么屁大个小区里,居然就找出来一个偷偷潜入案发现场、一个报案说谎的,还有那个下落不明的男孩……
岑牧不禁想起了被上个案子支配的恐惧,因此整个人都沉陷出一种低气压的状态,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他进警局。
走在走廊上,鼻子里就嗅到了一股诱人的食物香气,岑牧的狗鼻子动了动,这香气很熟悉,似乎是他最爱吃的那家店。肚子很配合地“咕叽”了一声,岑牧这才发现已经快一点了,真是堵车害死人。
将送人去审讯室的“光荣”任务交给谌光,岑队遵循着天大地大,吃饭最大的原则,三步并作两步冲进了办公室。
瞧见他进来,每个手里端着吃的的同事都对他露出一个吃人嘴软的灿烂笑容:“岑队,中秋快乐啊。”
得,这话一出,岑牧确定这顿饭肯定是白沅沅送来的了。快步走进他自己的独立隔间,果然看见白沅沅正坐在他的位置上,低着头刷着手机,很是专注的模样,连他进来都没注意到。
岑牧觉得有些奇怪,白沅沅是个对手机需求度非常低的人,很少见她玩手机,何况还看得这么认真。他轻轻咳了一声:“看什么,看这么认真呢?”
“看你昨晚调查的那个案子,”白沅沅搁下手机,笑了笑,“现在这消息传得可真够快的,这网友们在线破案,我都已经看见五个不同的版本了。怎么样,岑队长能破案了吗?”
对白沅沅的调侃,岑牧一脸生无可恋:“别提了!这案子也算是个宝藏了,真是随便一查就哪哪都可疑。”
当然,脸上是生无可恋,但完全没耽误他直接上手去开外卖盒子,一大块东坡肉下肚,再配一勺鲜美的丸子汤,岑牧一脸满足地喟叹:“我感觉自己活过来了。”塞着满嘴食物,他想起来外头那帮吃白食的,忿忿道:“你给我送吃的就行了,管他们做什么,这家菜多贵啊!”
“没事,我又不缺钱,”白沅沅无所谓的一句话给他堵了回去,“何况今天过节,加班已经很惨了,当然得吃顿好的。”
行吧,女朋友说什么都对。岑队长非常没有原则,如果非要有,那就是看白沅沅的原则。
吃到半饱,岑牧忽然想起来审讯室里还有个猥琐的家伙等着呢。
“我逮了个人回来,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旁听一下审讯?我可以申请赵局特批。”
白沅沅看出他只是随口一问,并不是需要她帮忙,于是笑着拒绝了:“怎么,给你们送温暖还不够,还要给你们免费打工啊?岑队,快把您那剥削者的嘴脸收一收吧。”
岑牧也不勉强,起身送了白沅沅出去,回来后他想了想,不要脸的端着自己的豪华外卖,当然也没忘了带上属于谌光的那份,进了审讯室。
“喏,饿了吧,你嫂子特地送来的慰问。”将午饭递给谌光,他自顾自在嫌疑人对面坐下,也不开口询问,径自继续吃自己的午饭,边吃还边吧唧嘴,一副倍儿香的模样。
被抓时叫冤叫得哭天抢地的小个子,到了审讯室也不老实还在嗷嗷地叫,好像不会累似的。谌光作为一个合格的哆啦A梦,得了队长“晾着他”的指示后,便很自然的从包里摸出一对防噪音耳塞塞进耳朵里,任这小子吵得天崩地裂,他自巍然不动。
独角戏唱久了自然会累,终究是谌光取得了胜利,这家伙乖乖闭了嘴。看见岑牧进来,这人眼前一亮,又嗷上了,然而没想到岑队长非常不按套路出牌,并不问话,就这么自顾自的吃饭。
饭菜的香气钻入鼻子,这人也发现自己饿了,连连吞了好几口口水,却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吃饭的警官二人组。
“饿了?”岑牧快吃完了这才一副刚刚注意到他的样子问。
可怜的小个子连连点头。
“想吃饭?”岑牧又问。
对方疯狂点头。
岑牧抹了抹嘴,一脸冷酷的剥削者嘴脸:“想吃饭当然没问题,但你得把自己的问题交代清楚。”
对方眼神闪烁了一下,岑牧知道像他这种人,满脑子都是一副警察都是坏人,专门欺负我们这些没钱没势的平头老百姓的怪异想法,当然这家伙显然也不是什么格外无辜的平头百姓。
“你叫了一路冤枉,难道不是希望我们相信你吗?实话说,我们也觉得你确实不是凶手,但你要是一直这么一副不合作的样子,我们要怎么相信你,我们只会觉得你心里有鬼。是老实交代,还是背上个杀人犯的锅,你自己应该会衡量。”岑牧不紧不慢地语气,一手胡萝卜大棒法玩得非常溜,果然小个子被他唬住了,豆大的眼珠子骨碌碌转了两圈,终于重重点了点头:“我……我说!”
岑牧递过去一个赞许的眼神:“小光,你去食堂给他打一份饭来。”
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饭的作用非常强大,小个子吞了吞口水开口道:“我……我真的不是凶手,我进去的时候,他们已经死了。”
岑牧做了个安抚的手势,打开记录本:“不着急,我来问,你来答,我们一条一条来。你叫什么名字?案发当天为什么会去许家?”
“我叫高军。当天去许家是为了……为了偷东西,”他一咬牙说出这话,突然觉得轻松了不少,不过是偷东西而已,就算被抓也关不了几天,总比被当成杀人犯的替罪羊好。
“我之前踩过点,发现许家那女人住了院,那对父子整天喝酒,喝得醉醺醺的,从早到晚也不知道有没有个清醒的时候。但许元功最近总和人说他发了笔财,所以我才想着去他家偷一把。谁想到这么倒霉,居然碰上了杀人案,不过事后想想也是我命大,要是我去的时候,正赶上凶手在杀人……”高军说到这里,忍不住打了个冷颤,正要继续抱怨,却被岑牧打断了。
“你当天到案发现场的时候,是几点?”
“12点43分。”
“怎么记这么清楚?”
“我从窗户进去的时候,拿手机照明了,结果被屋里的情况吓了一跳,不小心摁到了拍照键,拍到了一张案发现场的照片,照片上有拍摄时间。”
岑牧点点头,这话和他们看得那个帖子能够对的上,于是他转而问自己在意的另一个问题:“这么说,你当时到达案发现场的时候,客厅里的灯是关着的?那你开灯了吗?”
高军有些古怪地看了他一眼,对他会这么问有些不可思议:“警官,我可是个贼啊,要是看见他家开着灯我怎么可能还进去。至于开灯,您见过小偷特地打开灯干活的吗?
“那你在案发现场有逗留吗?”
“当然没有!”高军连忙否认,“我一进去就看见那种情况,我吓得不轻,那还敢再往里走,当时就退回去了!”
岑牧回忆了一下卷宗里看到的那张窗户附近的照片,地上的血鞋印都是只有半个,这说明高军没有说谎,贼刚进一户人家时会本能地踮着脚尖走路,而他只走而两步,踩到血看清屋里的可怕情况后,便立刻倒退着离开了,所以脚印才会是那样的。
“那你进去的时候,有没有看见他家小孩?”
“没有,虽然我只看了一眼,就赶紧走了,但他家客厅就那么点大,我确定两个小孩都不在客厅。但在不在房间里我就不知道了。”
岑牧手上一顿,尖锐的笔尖把洁白的直面戳出一个洞:“你说两个小孩?什么意思,许家有两个小孩?”
“对啊,一个小男孩还有个大一点的小姑娘。”高军有点疑惑,不知道这句再正常不过的话怎么了,怎么就让眼前的这位警官这么诧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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