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谨行是个极度扭曲的人,他不顾她的嘶喊,对她用力,无视她痛苦的脸色。
“最重要的一切?我最重要的就是你啊,我都没有拥有过又怎么怕失去,再说痛苦,指不定我今天一别我就死了,我怕什么?”厉谨行轻轻抬起手擦去顾晚秋眼角处的泪水,“我给过你机会的,是你自己没有珍惜。”
他刚才就让顾晚秋好好宣誓,哪怕说谎也行,可她不肯。
顾晚秋浑身战栗,疼的脚趾蜷缩,身体被打开最大限制,忍受着常人无法忍受的剧痛。
——“据研究表明,人在恋爱的时候会分泌多种爱情激素,其中会有一种能让人意乱情迷产生愉悦的叫苯基乙胺,它会使你迫切的想要和对方在一起,而这种浓度的高峰一般在六个月到四年。”
而今天,是厉谨行把顾晚秋从国外带回来的第六个月。
——“各种研究说明,人不是长情的生物。”
——“至死不渝的爱情是违背天性的。”
可厉谨行却在仇恨中喜欢上了顾晚秋,不止六年,他很早的时候就想要得到她。
不是喜欢的太长,是他在太长的时间里一次又一次的喜欢上了顾晚秋,他违背了自己的本能,忤逆了天性,一次次更深的喜欢着顾晚秋,在顾晚秋装傻的这段时间里更是达到了高潮。
好的猎人往往以猎物的方式出现,这话真没错,顾晚秋视他为“猎物”,在他向她表明爱意,费尽心思的准备这场婚礼,试图寻找各种方法留住她的时候……他就输的一败涂地。
头顶上的耶稣神像,眼含悲悯。
明明这场事,是厉谨行让顾晚秋疼,可他却红了眼睛,眼泪直接落在了顾晚秋脸上,发出轻微的“啪嗒——”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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