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她总觉得时霆这样的男人应该是天不怕地不怕的,这样的问题不过是随口一问,并不期待着会得到一个答案。
时霆推着她缓缓前行,轮椅压过草地,留下两排清晰的印迹。
他的声音在她的头顶缓缓响起,低沉如同琴弦,轻轻敲击着她的耳膜。
“害怕独自一个人。”他望着远处葱葱郁郁的林子,“孤单的久了,就害怕一个人。”
言卿有些意外,原来,他害怕孤独。
“你之前在国外留学是吗?”
时霆嗯了一声:“我五岁的时候去的国外。”
“五岁?”她回想自己五岁时的经历,大多忘得一干二净,一个尚且不记事的孩子,竟然就去了国外。
“跟我一起的还有时家的一个听差,我们当时租住了一个房子,房子离市区很远,每次出门都要走很远的路。”时霆回忆起当时的经历,仿佛历历在目,“我在一所教堂里上学,因为语言不通没办法跟人交流,同学们都不跟我玩耍,我常常一个人坐在角落里看着他们疯闹,有时候也希望他们可以看到我,可以让我加入他们的游戏。”
一个只有五岁的孩子,背景离乡,没有亲人,没有朋友,身处陌生的环境,面对同样陌生的人群,他当时的内心该有多悲凉,多绝望。
“我一个人上学放学,哪怕后来学会了他们的语言,也很难融入他们。”时霆轻轻叹息,“那时候我就害怕一个人,总是幻想能从天上掉下一个朋友,不需要他陪我玩耍,只要我们一起并肩而行,一起吃饭睡觉就好。”
“那个听差呢?”
时霆道:“他到了国外之后就去赌钱了,我经常看不到他。”
“后来呢,你交到朋友了吗?”
“交到了,不过已经是长大后的事情了。”他的童年就一直守着这样的孤独,一守守了十年之久。
看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弱点,都有所恐惧的事,哪怕是像时霆这样的人,也不是金刚不坏,百折不挠的。
言卿自幼不知道父母的样子,甚至连照片都没看过,但二叔和二婶形同父母将她养大,不管是在童年还是成年,都不曾亏待过她。
别的孩子有的,她一定也有,甚至比他们更好,二叔二婶终生未育,就是想把所有的爱都倾注在她的身上。
她叫他们一声叔婶,其实早就把他们当成了自己的爸妈。
她的童年是幸福的,在她被沈良杀死之前,她一直过着顺风顺水的生活,但时霆不一样,他五岁起就在国外,过着爹不疼娘不爱的日子,他比同龄人早熟,所以,他的头脑比同龄人更灵敏,思维比同龄人更活跃。
她有点想要知道在国外的那些年,他都经历了什么。
“我去抓虫子。”时霆绕过轮椅,“这一带能找到豆青虫,大老虎最喜欢的就是豆青虫。”
豆青虫味道鲜美,营养丰富,不但是鸟类的最爱,有时候也会被端上餐桌。
言卿帮不上忙,只能留在原地看着时霆在灌木丛中一点点寻找。
很难想像,堂堂军警司的司长在草地里地毯式搜寻,寻的不是证据,而是几条虫子。
等到时霆捏着虫子回来时,就看到言卿在笑。
“笑什么呢?”
言卿嘴角上扬,眼中噙着一汪春水荡漾,“没笑什么。”
“我以前常吃这种虫子。”时霆把那几条绿色的,又胖又大的豆青虫 喂给大老虎,“打仗的时候,粮食供应不上,山里只要能吃的东西,我都吃过。”
“你还打过仗?”言卿从没听说过这件事,他不是大帅的儿子吗,大帅的儿子也要上战场,也要受冻挨饿?
“我参加过第二次军阀混战。”时霆的口气如此平淡,好像战场上的生死对他来说不过就是过眼云烟。
“打仗!”
“打仗!”
大老虎吃了虫子,开始蹦蹦跳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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