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场上。

王雷低头看了一眼诉讼材料,紧接着将目光落在苏白的身上。

“检方和控告有没有要进行补充的.…?“

证据确凿。

再加上该控诉的已经控诉完了,没有什么其他要继续补充的内容。

李笑荣没有什么要继续陈述的,摇了摇头:

“审判长,检方没有要继续补充的内容。”

苏白对视上王雷,笑了笑:“审判长,我方有要继续补充的。”

“请补充。”

面对审判长的应允,苏白开口:

“请问被告方当事人方唐,在指控你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哪里针对你进行诬告了?”

“你说的诬告是指在没有证据链。在丢失掉物证的情况下,对你提起过失犯罪的诉讼是吗?”

“请被告方当事人回答我的问题。”

方唐:“是的,检方是在没有证据链和丢失掉物证的情况下,对我提起过失犯罪的诉讼,我认为这是非常不合理的!”

“那么你能陈述出来不合理的依据在哪里吗?根据刚才的陈述,已经清楚的说明了证据链完整,你对此有什么异议吗?”

方唐:“.….”

继续沉默。

见状,苏白笑了笑继续自己的陈述。

“首先——”

“作为本案中最主要的物证,徐峰等人所使用的凶器“木棍”,不知所踪。”

“根据检方的调查。”

“在当天只有你和董冰两个人值班。”

“你们两个人作为看守人员,你说你不知道证物在哪..?”

“当时的情况是,徐峰等人是在被关押的状态,根据没有藏匿和获取物证的条件。”

“你说徐峰等人诬告你,你有证据吗..?”

“还有最关键的一点,在徐峰针对你行为的口述中,你在将木棍丢给徐峰等人以后,和董冰离开了看守现场,当时你的想法是什么?”

“是否是为了证实你不在场的证明?”

“是否有主观上,让徐峰殴打林栋的嫌疑?”

“在后面发生的过程当中,你为什么要和徐峰等人一起串供,伪造证据?”

“以你的观点来进行论述,那么你是不是有主观意愿的想要让林栋“受到教训”,却没有想到他被徐峰等人打死..因为怕牵连到你自己,所以主动串供?”

苏白利用方唐自己的观点,然后去反驳方唐陈述的内容。

按照方唐的这种观点,完全是可以看作故意行为。

过失杀人和故意致人死亡,一个过失,一个故意,两者之间有着天壤之别。

并且作为相关的看守人员,如果方唐被认定为故意。

那么结果肯定是重判.…根本逃不掉。

面对着苏白的步步紧逼,方唐脸色微变:“我说的是证据。”

“说的是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我做了那些事情。”

“你的这些反问….全部是建立在我做了这些事情上。”

“但是现在你怎么能够证明我做了这些事情?”

“有没有徐峰他们诬陷我的可能?有的话就证明我说的是对的!”

“司法机关做的是无罪推定,不是做的有罪推定,你不能张嘴说我是故意的,我就是故意的。”

“要拿出实际性的证据来.…否则我会一直拒绝认罪。”

很明显。

方唐知道过失和故意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别,尤其是针对他的身份而言。

故意.…这一点必须是需要撇清的。

而审判台上的王雷,在面对苏白和方唐两个人之间的辩诉的时候,微微点了点头。

目前来看.…

这场庭审判定方唐有罪,基本上没有问题。

只不过方唐一直在故左右而言他。

不承认归不承认,可是现在直接性证据已经指明了方唐。

不是他的一句我不承认,我有罪,就表示自己没罪。

而且根据目前的庭审情况,方唐所陈述的完全不占据法理。

只是….

在以上的辩诉中,还有关键的一点。

对于苏白提出来的这一个故意性。

看苏白的陈述语气,好像不是在开玩笑一样。

法槌敲响。

王雷看向苏白:“控方陈述的关于故意性,有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证据和法律依据?”

面对王雷的询问,苏白深吸了口气:

“我方认为,根据徐峰的陈述,以及当时的情况结合着后面的场景,对于方唐的主观性有待商讨。”

“审判长,我方想请问被告方一个问题。”

“申请通过,可以提问。”

“好的。”

苏白点了点头,翻看了一眼诉讼材料。

这个案子最关键的问题来了!

能不能对方唐和董冰两个人的主观性进行判定。

就要看这个问题,方唐和董冰两个人是如何回答和如何应对的了。

念及至此,苏白缓缓开口:

“我方不能够理解….”

“为什么在林栋死亡的第一时间,没有公布林栋死亡的真实原因,而是将林栋死亡的原因,归结于突发性心脏病?”

“难道是认为….林栋的父母并没有能够申请到让法医进行鉴定的能力吗?”

“按照法定程序来讲,林栋的父母有权让法医进行尸检的鉴定,但是为什么在一开始的时候要进行百般的阻拦?”

“如果没有司法部门的介入,那么林栋是不是一直都做不了相关的司法死亡鉴定?”

“还是说,是为了掩盖自身的责任,甚至想要放任徐峰等三人的故意致人死亡的罪行?”

“我只想请问被告方方唐和董冰这一个问题!”

“为什么要在一开始的时候拒绝进行尸检,是想掩盖自身的责任问题,还是想要帮徐峰等三人逃脱法律的责任?”

“请被告方当事人进行回答!”

林栋死亡,第一时间没有进行公告,并且还阻拦当事人的亲属进行法医鉴定。

显然有着巨大的问题。

这个问题是什么?

很多人都很好奇,并且也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苏白问这个问题,是在场庭审中最关键的,也是针对故意性进行判定的一个条件。

过失致人死亡,这个判定是肯定需要判定。

但是苏白刚才提问的问题是必须要弄清楚的。

为什么?

因为这涉及到故意性。

既然不是故意的,那么根据所做的措施来看,为什么第一时间不通知真正的死亡原因,而是以心脏病进行掩盖?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

自身疾病涉嫌死亡的相关部门不承担任何责任。

但是!

明明不是以心脏病这种自身疾病死亡,而是被外力重伤导致的死亡结果。

为什么会出现通告是心脏病突发导致的死亡结果?

掩盖责任还是掩盖罪行?

亦或者是为了掩盖责任而掩盖罪行?

在苏白将这几个问题抛给方唐和董冰以后。

方唐的脸色微变,董冰的脸色也突然变得异常难看。

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

庭审场外,面对苏白的这一问题,又将大家拉回到了讨论的中心。

因为这个话题非常的具有讨论性!

为什么?

因为这涉及到每个人对于法律权益平等的获益。

庭审直播的弹幕一分钟高达数千。

“对呀,我艹!这个问题算是问到点子上了!突然回想起来,当初这场诉讼最开始的时候,还是苏律师发表了对于这个案子的解析,才让相关部门介入进行尸检的。”

“要不是苏律师发短视频。林栋的家人说不定还真做不了尸检!那么到那时候这件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合着林栋这个案子就成了错案了?导致徐峰等三名杀人凶手逍遥法外?”

“还想让徐峰等几名杀人凶手逍遥法外多少年?!”

“艹!如果按照这种说法的话,苏律师说的还真的很对!当时没有媒体的介入,还真的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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