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刺完的那一刻,洛野的所有体力都已经榨干了,就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他开始减速,然后缓缓停在了仙女学姐的面前,张开双手,倒在了对方的肩膀上。
虽然浑身大汗,但是苏白粥也没有嫌弃什么。
而且她身上还挺凉快的,可能因为气质问题,也可能是洛野觉得学姐高冷,所以抱上去的时候下意识的觉得她身上也是凉嗖嗖的。
不管怎么说,这一刻,四面八方的围观者都发出了一阵暧昧的惊呼声,每一个人都似笑非笑的看着这对小情侣。
一些人知道他们,一些人不知道,但也跟着起哄了起来。
李昊阳双手叉腰,跟个没事人一样站在一旁,身上只是流了些汗,休息了一两分钟后,就连呼吸都变得平稳了。
“行了,喝点东西吧。”
苏白粥的口袋鼓鼓的,里面装了一瓶能量饮料。
洛野接过,随后一饮而尽。
他的3000米结束了,但是有些人的3000米还没有结束。
比如王大锤。
他早就想走了,但这里是运动会现场,走起来也太丢人了,所以他只能咬咬牙,哪怕速度跟走没什么区别,他也坚持跑了下去。
不过已经有三分之一的人,在操场上走了起来。
前几名已经冲到了终点,其他人即便是跑完了3000米,也没有任何成绩,所以已经没多少人在关注他们了。
他们跑完不跑完,也没有任何意义。
也许唯一的意义,是自己心里面,那股坚持跑完的信念。
“锤哥,跑起来啊锤哥,还有两圈呢。”
“锤兄,坚持下去。”
洛野跟李昊阳来到了他旁边的草坪上,在一旁加油打气。
他看了这两个人一眼,只觉得自己似乎永远也不能跟他们一样,将一件事情贯彻到底。
有时候他不是很能理解洛野。
教练还好说,他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运动这方面,让他停下来才是煎熬。
可是野娃子呢?
他刚上大学的时候,可是根本不会去晨跑的。
一个人,真的可以为了另一个人,做到这种地步吗?
他原本以为,洛野为了追求苏白粥,去晨练,制造偶遇的机会,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可这家伙是怎么做到,在一起后,还能把这件事情坚持下去的?
已经在一起了,还继续坚持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意义何在?
不仅王大锤,大多数人也是这样的。
追求的时候,会展现出自己最好的一面……甚至是根本就不属于自己的一面。
如果大一开学的时候,他能跟野娃子一样,坚持晨跑,那么到现在,他应该也可以像他们一样,领先跑完这3000米。
是啊,如果是这样想的话。
那他本来也可以做到的。
但是他没有去做。
他来到江大的成绩比野娃子还要好,他从小在山里长大,体能也比野娃子好。
他的起点比野娃子高很多,可一年的时间,他已经被野娃子拉开了这么大的差距。
野娃子他们把时间放在了提升自己上,那这些时间,他又拿来做什么了呢?
想不起来,因为自己做的事情,实在是没有什么值得记住的,不是吃喝玩乐,就是通宵打游戏。
想来想去,好像这些才是没有意义的事情。
一年多的时间,他都是这么过来的。
大学四年的留校时间,一共才三年出头。
而现在,一年时间已经过去了。
人生短短几十年,他荒废了几十分之一。
这个时候,他突然觉得“及时行乐”这个词语很可怕。
也不是这个词语的问题,而是他误解了及时行乐的意义。
开心,可不是这样开心的。
他牺牲掉了提升自己的时间,用在了毫无意义的事情上面。
他不开心。
那些游戏,玩起来真的让他开心了吗?
也没有。
他只是掉进了游戏的营销手段中,心里憋着一口气。
玩游戏最开心的时候,是跟室友们四排的时候。
那个时候是真的开心,输了赢了都很开心。
可室友们没有跟他一起打游戏的时候,他自己也在玩。
输一次游戏,一晚上睡不着觉。
赢一次游戏,也没有什么成就感。
在打游戏的时候,他也很多次忽视了鱼子哥的消息,这也是他们暑假的时候吵架的原因之一。
当他回想自己过去的一年,却发现自己没有一件事情能够让他自豪的说出来……
不,有一件事情他很自豪。
他谈恋爱了。
他比野娃子大一岁,野娃子过二十岁生日之前,他在暑假就已经二十一岁了。
二十年,他第一次谈恋爱。
他切实的感受到了,女孩子的身体是软的,手牵起来会心跳加速,嘴唇也是软的,亲起来会感觉到幸福。
而他现在,也能感觉到,这个女孩子,正在一点一点的离他远去。
还是被他自己,一点一点的疏远的。
真是的,这一年,他都在做些什么啊……
突然,他的脚下一软,然后就倒在了地上。
其实,也不算是意外,身体和精神的双重压力下,他不想跑了。
体力耗尽,他已经起不来了,他也不想起来了。
他不如野娃子,不如教练,更不如已经照顾自己植物人女友一年多的男明星。
彻头彻尾,像一个废物一样,谁也留不住,终于遇到了喜欢自己的人……而这样的喜欢,他感觉自己不配。
在寝室中,课堂上,装模作样的学习了几天,他发现自己根本就什么都没学进去。
大一荒废了那么久,不是他认真就好就能追上来的。
“锤子怎么躺下了?”
“不是,大哥,你怎么躺下了?”
“赶紧爬起来继续跑啊,拿出你在球场上的魄力来。”
“加油!锤子,站起来!”
起伏不断的声音响起,王大锤甚至不知道这些说话的人是谁。
好像是在球场上认识的,连名字都记不清,但会经常一起打球。
还有社团中的人,以及以及班上,隔壁班,甚至兄弟专业,以及其他系的人都有。
隔壁寝室的高矮兄弟,王开和刘广福也在给他加油打气。
仔细想想,好像也不是一无所获。
他可是515寝室中,人缘最好的人。
他身上总有一股魅力,能够让身边的人,跟着他一起笑起来。
寝室中,如果没有他,那么大家可能只会各做各的事情。
寝室中,如果他在,那么整个寝室都会欢声笑语的。
“锤子,锤子,还能跑吗?”
不知道什么时候,余秋雨戴着红色的“裁判员”帽子,来到了王大锤的旁边,满脸担忧的说道。
她是学生会成员,而是在田径社待过,所以负责田径项目的计时。
听到这熟悉的声音,王大锤躺在地上,看到了几个人将自己围了起来。
“需要搭把手吗?”洛野笑道,李昊阳也在一旁看着。
“逆子们,扶我起来,我还能跑!”
闻言,洛野跟李昊阳同时伸出手,一人拉住王大锤的一条胳膊,把后者拽了起来。
“爸爸帮儿子,天经地义。”洛野开口说道。
李昊阳点了点头,道:“俺也觉得。”
“等我跑完再收拾你们。”
王大锤笑了笑,然后一咬牙,继续跑了起来。
看着他的背影,余秋雨站在洛野跟李昊阳旁边,一言不发。
见状,洛野说道:“鱼子哥,其实锤哥挺好的,就是有些时候……”
“我知道。”
不等洛野说完,余秋雨就微微笑道:“我从来没想过离开他,他确实有缺点……但不是也有很多优点嘛?”
“而且……”
余秋雨喃喃说道:“改变一个人没那么容易,他自己做不到很正常,但是没关系,我跟他慢慢来就好了,我们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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