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锐华今天看到孩子们,才一个月不见,孩子们明显都长大了很多,小脸也圆了一圈。
每个人都穿的是新衣服,干干净净的和城里的小朋友差不多。
可见傅子雅很会看孩子。
“有娘子在,我自是放心的。”霍锐华吃完饭,这会在洗自己吃的碗。
他发现离开的这段时间,家里添置了很多新的家具,就连傅子雅也变得更漂亮了。
他的喉咙动了动,感觉自己在不在好像对他们都没什么区别。
一个个比他在的时候还过得好。
这让他的心里很失落。
傅子雅从厨房的柜子里面拿出了一包东西放到他手上:“这是我闲事做的小吃,你在学院里面不比家里,这些你就带去吃吧,打打牙祭。”
霍锐华眉头挑了挑,还好有人惦记自己,不然他真会觉得自己是个多余的。
他心情明显好了很多,“谢谢娘子,娘子费心了。”
傅子雅笑了笑:“相公喜欢就好,如果你喜欢吃,下回我再多做点。那相公早点休息,明天还要早起赶路。”
霍锐华离开的这一个月,大多数的时间都是在看书,但是偶尔他也会想起傅子雅。
会想她现在在干什么?
虽然想她的 次数不多,但是这是他长这么大第一次牵挂一个人。
如今佳人就在眼前,他的喉咙动了动,然后伸手握住了傅子雅柔软的小手。
“娘子,也不想为夫。”
傅子雅:“·········”
傅子雅本来想转身去房间,突然听他的语气好像有一点点的委屈。
霍锐华这是被鬼附身了?
委屈,怎么可能?
霍锐华是谁?
傅子雅就没想过和这个狗男人真的会有什么感情。
霍锐华会有感情?
此时他在握着自己的手?
他这是想干什么?
孤男寡女的?
她的心还是不争气的砰砰的乱跳了几下。
谁让眼前的这个男人长得这么帅呢?
她是不介意和他来一起的。
毕竟她也不吃亏。
想到这里,她害羞地看向霍锐华:“相公,你怎知妾身是如何想的?”
霍锐华透过橘黄色的灯光看着眼前的佳人,气氛变得暧昧迷离。
他毕竟还只是一个 19 岁的愣头青啊!
此时此刻,一股热血涌上心头,让他无法自持。
于是乎,他那原本紧绷着的身体逐渐放松下来,并缓缓地朝着傅子雅凑近过去。
而另一边呢,傅子雅则眼睁睁地望着眼前这个不断向自己逼近的身影,心中不禁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激动与兴奋之情:难道说……属于自己人生中的那个初吻终于要来临了吗?
想到这里,她的心脏开始疯狂跳动起来,仿佛下一秒就要跳出嗓子眼儿一般。
整个厨房里一片静谧无声,唯有他们二人那急促有力的心跳声清晰可闻。
然而没过多久,当两张嘴唇轻触到一起时,霍锐华顿感自己的脑海之中像是有无数朵绚丽多彩的烟花骤然绽放开来似的——这种奇妙无比的感觉令他深深沉醉其中、无法自拔。
紧接着,他下意识地伸出双臂紧紧搂住了傅子雅那纤细柔软的腰部,而伴随着两人亲吻程度的不断加深,彼此之间的距离也变得愈发紧密无间起来……
可就在这时,一阵突如其来的咳嗽声响彻整个房间,瞬间打破了这片刻的宁静氛围。
“咳咳咳……不好意思,我有点喘不过气来了。”
傅子雅满脸羞红地解释道。
事实上,连她自己都没有预料到竟然会发生如此窘迫难堪的事情。
原来呀,由于缺乏相关经验技巧的缘故,导致她在接吻的时候不懂得如何正确换气,刚才差点儿就被活活憋死过去啦!
霍锐华笑了,这次笑得很开心,也很满足。
他轻轻地抚摸着刚刚吻过的嘴唇,温柔地说道:“无事,以后多多练习就好了,娘子不要怪为夫的不是才好。”
傅子雅此时的脸红得都可以滴出血来,她低头说了一句:“相公早点休息。”
然后就匆匆跑开了。
霍锐华抹了摸手指上残留的温度,开心地笑了。
男欢女爱是这样美妙的感觉吗?
这是他初尝情滋味,直到他躺到了床上脑海中一直浮现的都是两人接吻的画面。
一直翻来覆去睡不着。
傅子雅也没好到哪里去,她躺在床上一直红着脸,盯着屋顶发呆。
··········
第二天一大早,霍锐华早早起来,他吃完饭,整理好东西,一直盯着傅子雅所在的屋门口,希望在走之前能再见上她一面。
只是傅子雅昨晚一直翻来覆去直到天快亮的时候才睡了过去。
她本来也想着早上一点要起来送一送霍锐华,毕竟昨晚那是她的初吻,也是她第一次初尝情滋味。
可是,可是她竟然睡过头了。
等她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
她懊悔地拍了拍自己的脑门:“哎,错过了。”
霍锐华回到学院刚好赶上了第一节课。
上午课结束,他就找到了宋友才,把想买丫鬟的事和他说了一下,希望他能帮忙。
宋友才打趣道:“霍兄,思想觉悟挺高的嘛,终于舍得买小厮丫鬟了。”
霍锐华瞥了他一眼:“尽早帮我办好此事,算我欠你一个人情。”
宋友才点头答应:“没问题,小事一桩包在我身上。家里的事处理好了吗?家里一切都好吧?”
两人一边聊天一边走去饭堂。
学院的饭菜也还算公道,三菜一汤加一份米饭3个铜板,、
如果只要一份米饭就只需要一个铜板。
霍锐华前一个月他为了省钱,几乎都是吃一份白米饭,或者吃几颗窝窝头。
反正她以前过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不觉得有什么。
倒是宋友才没事就喜欢拉着他一起吃,看到霍锐华舍不得打菜,知道他的家里的情况,他就会多打一些菜两人分着吃。
宋友才的父母是做生意的,不缺钱。
俗称商贾之家。
在这个阶级等级很分明的古代,
他的父母只想自己儿子能争点气,弄个官当当,把自家的阶级提升到官宦之家。
宋友才就算是为家争光,光宗耀祖了。
霍锐华读书一直很厉害,是宋友才的偶像。
宋友才觉得,虽然自己读书的资质平平,但是只要和霍锐华在一起,那一天迟早会到来的。
这一天中午两人同样在一起吃饭。
但是今天不同的是,霍锐华竟然拿出了卤鸡爪啃起来。
那香味直接飘进了宋友才的鼻子里。
他咽了咽口水:“霍兄,好吃吗?能不能给为兄也来一个?”
霍锐华也没想到,傅子雅的手艺这么好,这东西他从未吃过。
本来他娘子做的食物他是舍不得分享的,但是想到这段时间以来宋友才对自己的照顾,他吝啬地让他夹了一个。
宋友才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
“霍兄,这鸡爪你是哪里买的?我平生竟未吃过这么好吃的鸡爪。
这手艺,这味道。我也算是吃遍县城所有的小吃了,竟是第一次吃到这么美味的食物,妙哉妙哉。
霍兄真有口福,再给我一个吧。”
霍锐华早就护食起来,任凭他说的天花乱坠,也再不肯给他吃。
这是傅子雅对他的心意,专门为他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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